|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王榆雄 |
| 聯絡電話 | (02)87919494#123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879197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契約屆滿前30天內,機關得視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規定之工作〈登記電氣負責人、發電機每月定期維護巡檢、低壓設備開關箱每月定期維護巡檢、主變電站值班〉,其延長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增購權3個月金額約為新臺幣596,400元(依原契約單價訂購) (詳投標須知第7點)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07/12/18 |
| 原公告日 | 107/12/1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計新臺幣250元整,郵購者請另加附回郵(郵票)新臺幣250元整,並請考量郵遞時程。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07/12/24 17:00 |
| 開標時間 | 107/12/25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處行政大樓4樓開標室(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2/26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處行政大樓秘書室總收發(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頒勞務採購契約範本(107年11月22日府工採字第1076013321號函修頒)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第8、13點) 1.E606010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1)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 (2)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 二.依投標須知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各項文件須在有效期內) 三.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不允許:經我國法令認許在我國境內設立之外國分支機構參與投標。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其他:附加說明 | 1.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之辦公時間,於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 2.郵購。 3.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其他:公告底價 | 為新臺幣480萬元。 1.決標原則及決標方式:本採購為同質採購最低標、總價決標,非複數決標。(詳投標須知第59點) 2.開標方式: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詳投標須知第42、55點) 3.履約地點:內湖污水處理廠。(作業規範第1條) 5.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至108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本契約屆滿前30天內,機關得視需求,以書面通知廠商繼續提供本契約規定之工作〈登記電氣負責人、發電機每月定期維護巡檢、低壓設備開關箱每月定期維護巡檢、主變電站值班〉,其延長時間以3個月(含)以內為限。增購權3個月金額約為新臺幣596,400元(依原契約單價訂購) (詳契約第7條) 6.本案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7.本案無給付預付款。(詳契約第5條) 8.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詳投標須知第73點) 9.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詳投標須知第13點) 10.對招標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7年12月18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7年12月2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11.疑義、異議受理窗口:王榆雄(內湖廠)電話:02-87919494分機123,傳真:02-87919746、潘淑君(發包)電話:02-25973183分機201,傳真:02-25952572。 107.12.18日更正公告: 本案標案名稱: 「108年度內湖污水處理廠電氣設備定期檢驗及緊急供電設備工作」 修正「108年度內湖污水處理廠電氣設備定期檢驗及緊急供電設備保養工作」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地址:10376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電話:02-87919494分機123、傳真:02-87919746)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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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