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5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蕭紫方人 |
| 聯絡電話 | (02)87919494#123 |
| 機關地址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傳真號碼 | (02)8791974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若機關因執行需求或次年度工作未能順利完成標辦時,得視實際需要展延履約期 限,惟期間以3個月(含)以內、金額以新台幣1,216,000元為限。 2.109年度擴充期間依原契約內容及價金辦理延長履約期間之執行工作核算,免另召 開議價程序,以換文方式辦理,惟若原契約項目單價高於109年度議會審定預算單價 時,則依程序進行議價,並依規定辦理契約變更。 3.109年度總預算案之審議如不能依地方制度法第40條第1項規定期限完成審議程序 時,為確保本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7/12/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5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處2樓出納室購領(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 元,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 票及自備回郵信封 (匯票抬頭「臺北市政府工務 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貼足回郵107元, 郵寄封面註明「購領xxx 招標文件」字樣,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8/01/02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01/03 16:00 |
| 開標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90000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8/02/28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3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機關指定工作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7年11月22日修頒之勞務採購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商業登記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機關、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僅須任一項符合):建築物清潔服務業(J101010)或公寓大廈管理服務業(I801011)3.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 至行政院工程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面取:自招標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在辦公時間內至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2樓秘書室(出納室)購領,需繳納招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臺幣:100元。 3.函購:郵購時工本費100元請以購買郵政匯票方式繳納,郵寄時應附該匯票及自備回郵信封,貼足回郵107元,並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 二、【收受投標文件地點】臺北市大同區酒泉街235號 三、【其他】 1.【底價】本案訂底價且公告底價為新臺幣560萬元整 2.【是否限定中小企業參與】否 3.【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民國107年12月24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民國107年12月2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疑義、異議受理窗口】 (內湖廠)TEL:(02)87919494分機123,FAX:(02)87919746、 (發包)TEL:(02)2597-3183分機211,FAX:(02)2599-2889 5.【開標方式】本案採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6.【決標日期】同開標日期 7. 總價決標 8 .【押標金】新臺幣(下同)29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10%。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01/02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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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衛生下水道工程處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