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詳附加說明。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懷寧街109號(本處總收文室)
履約期限
113年4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餘詳本案契約第七條(履約期限)辦理。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且未編列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F113050(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或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等,其他業類之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5子目。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信用證明文件,餘詳投標須知第13點第3項第2款第1子目。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詳閱本案各項招標文件,並請依投標須知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等文件備妥投標文件。
二、【後續擴充】:
1.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就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保留至116年3月31日止,上限金額新臺幣151萬2,000元整。本案之後續擴充按原契約條件單價金額計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本專案114、115及116年之預算,依法定程序全部或一部分經費如未獲臺北市議會審議通過時,機關得終止契約或依市議會通過之預算額度調整工作項目內容,廠商不得請求賠償。
其他:本處設計單位/人
:資訊室/謝宗祐 [電話]:(02)2381-5132#289
(一)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疑義,請於113年2月28日前以書面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疑義釋疑期限為113年3月4日以前。
(二)廠商對招標內容如有異議,請於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10日內向本處提出(受理窗口:地址 臺北市懷寧街109號、電話 23815132、傳真 2388-9199),本處將自收受異議之次日起15日內回復。
(三)公園處廉政平臺專線:02-23815132#309-310、傳真號碼:02-23315519。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