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ain1131112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14年度道路巡查維護修繕成效式契約(第1、2標)(中山、大同、松山、信義區)

💰 預算金額: NT$ 1.62億
⚖️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5/02/12 11:00 | 開標:2025/02/12 14:3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須繳押標金
A項押標金為新臺幣160萬元整;B項為新臺幣150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至114年5月13日
投標前須完成擔保繳納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檢出 1 項關鍵工項/條款
📉 未訂物調條款
包含特規工料或調價保障
⚠️ 本案曾於 2025/02/05 流標(原因: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1 次
【投標先機研判】 前次係因投標家數不足而流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若本案本次屬第二次(含以上)招標,依法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僅一家投標即可開標,競爭阻力顯著降低!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25/02/0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決標金額
$ 161,840,000
原始預算
$ 161,84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預算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代碼 3.79.11.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柏翰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1,8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契約到期前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將依工作說明書內之規定進行履約成效評定,評定合格(優良),乙方得以後續擴充,延長期限以2年(117年2月29日)為限,並須甲方辦理履約成效評定及必要之契約變更程序,履約成效評定未合格致需重新招標,機關得延長3個月。本案後擴上限金額:115-116年後續擴充金額每年為新臺幣1億6,184萬元(A項-8,330萬元及B項-7,854萬元)。(餘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12 11:00
開標時間 114/02/12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項押標金為新臺幣160萬元整;B項為新臺幣150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至114年5月13日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F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3年12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853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採總包價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件: (1)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切結書; (4)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5)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6)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7)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6份(正本1份,副本15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否。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服務費用: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廠商報價總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無。 6.招標文件詳「勞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完成履行工作說明書內規定之工作。(餘詳契約第7條) 8.本案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共分為2項(A項新臺幣 8,330 萬元整、B項新臺幣 7,854萬元整 ),開決標順序為A項,B項。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道路巡查維護修繕成效式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1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8,54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1.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朱柏翰
聯絡電話
(02)27208889#2610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五樓
傳真號碼
(02)27596032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否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
161,84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標案契約到期前若甲方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將依工作說明書內之規定進行履約成效評定,評定合格(優良),乙方得以後續擴充,延長期限以2年(117年2月29日)為限,並須甲方辦理履約成效評定及必要之契約變更程序,履約成效評定未合格致需重新招標,機關得延長3個月。本案後擴上限金額:115-116年後續擴充金額每年為新臺幣1億6,184萬元(A項-8,330萬元及B項-7,854萬元)。(餘詳投標須知第7點)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2/06
採購預告公告日期
113/11/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
是否訂有底價
否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4/02/12 11:00
開標時間
114/02/12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3樓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聯合採購發包中心S304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A項押標金為新臺幣160萬元整;B項為新臺幣150萬元整,押標金有效期至114年5月13日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機關權益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案屬巨額採購並兼具工程性質,為保障機關權益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4F南區)或掛號郵寄至110949臺北市府郵局第49之1號信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起至115年2月28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本府113年12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133034853號函先行修正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係勞務,採總包價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甲等(含以上) 2.特定資格:無。 3.需檢附證件: (1)a.承攬工程手冊(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或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b.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切結書; (4)臺北市政府採購廠商誠信治理承諾書; (5)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標示之分包廠商是否為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之拒絕往來廠商自我檢核表(詳投標須知); (6)廠商確認瞭解「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捐款收支管理要點」規定切結書; (7)服務建議書(含附件)16份(正本1份,副本15份)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否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否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其他: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9至12時,下午2至5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
其他:外國廠商與大陸地區廠商得否參與
:否。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不分段開標。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後續評選會議,評選會議採一次評選方式(詳評選須知),本公告之開標日期指資格審查日期(評選會議及決標日期均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2月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服務費用:以公告之預算金額為固定服務費用決標,「廠商報價總價如超過公告之固定費用」為不合格標。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證金額度:無。 6.招標文件詳「勞務契約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7.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至115年2月28日止完成履行工作說明書內規定之工作。(餘詳契約第7條) 8.本案採用複數決標方式,共分為2項(A項新臺幣 8,330 萬元整、B項新臺幣 7,854萬元整 ),開決標順序為A項,B項。 9.為推動本府契約文件電子化政策,簽訂契約時除正本外,應優先採用電子契約,請至經濟部工商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moeaca.nat.gov.tw/)或組織及團體憑證管理中心(網址:https://xca.nat.gov.tw/)申請電子憑證,於得標後製作契約書時,須再利用本府電子文件平台(網址:https://mydoc.gov.taipei/)辦理契約文件電子簽章。如有憑證申請請洽詢憑證管理中心,本府電子文件平台使用上問題請洽本府資訊局(電話:1999轉8585(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轉8585)詢問。 ※本案係第二次以後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合格廠商之限制。廠商前已領標之招標文件及領標憑據仍然有效。其餘事項請詳閱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是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受理單位:品項編號
2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道路巡查維護修繕成效式契約(第2標)(松山、信義區)」
受理單位:預估數量
1
受理單位:單位
1
受理單位:預算金額
78,540,000元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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