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2 - 橋樑, 高架快速道路, 隧道及地鐵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張恩杰/李佩怡 |
| 聯絡電話 | (02)27208889#2604/8105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五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03732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若機關如有擴充契約之需求,各標擴充金額均為900萬元,履約期限至107年12月31日止。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後續擴充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1/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南區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光碟片費用200元,現金。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5/12/01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12/01 10:30 |
| 開標地點 | 本處開標室(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一號南區4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0萬元整/每標,電子投標36萬元整/每標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01/3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掛號郵寄110臺北市郵政第49之1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處秘書室總收文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契約第7條,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105年8月19日府授工採字第10530003200號函修正契約範本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基本資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2.特定資格:無。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3.投標廠商聲明書;4.廠商納稅證明;5.廠商信用證明;6.廠商切結書;7.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8.廠商資料調查表(詳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105/11/18-105/12/1廠商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
| 招標文件售價 | 電子招標文件200元。不另售書面招標文件。廠商於截標前5日內因系統暫停服務依投標須知附錄一購買招標文件光碟片者,費用200元。 |
| 本處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 投標文件請於截標期限前上午九至十二時,下午二至五時辦公核心時間內送達或電子投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
| 其他 | 1.洽辦機關名稱(及地址):無。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分段開標。 3.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11月21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11月30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4.預定款給付:無。 5.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上限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6.本標的本處委託監造。 7.招標文件詳「工程招標附件清單」勾選項目。 8.履約期限:契約執行至上限金額或至106年12月31日止(係指最後通報單交付日),兩者無論何者先屆至,即表示契約完成,另各通報單完工日期詳各次施工通報單訂定之工期。 9.本採購案採複數決標,分為6項(A、B、C、D、E、F項),並依序作為開標之順序,惟限定同一廠商最多只能得2項(如得2項後,其後之項目不決標予該廠商),其中各項於決標後,將依各標分開訂約。各項之工程名稱、預算金額及後續擴充金額詳工程採購補充契約規定。 10.履約地點: A項-本市中山、大同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B項-本市松山、信義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C項-本市中正、萬華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D項-本市內湖、南港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E項-本市士林、北投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F項-本市大安、文山區,另甲方得視實際需求要求乙方辦理臺北市其他區,並以原契約單價辦理,乙方應予配合。 11.「混凝土面層刨除料殘值」項係售予廠商作為「收入」繳庫,惟發包後由得標廠商依實做數量乘單價以結算總售價,單價不得因決標金額所作比例調整而變動,預估數量計算所得總售價不列入標單暨發包契約總價;「義交(日)」、「義交(夜)」兩項亦不因決標價比例調整。 12.押標金(新台幣): 書面投標:第A項~F項之押標金各40萬元整;電子投標:第A項~F項之押標金各36萬元整,細節詳投標須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一標)(中山大同區)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式 |
| 預算金額_2 | 9,000,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二標)(松山信義區) |
| 品項編號_3 | 3 |
| 品項名稱_3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三標)(中正萬華區) |
| 品項編號_4 | 4 |
| 品項名稱_4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四標)(內湖南港區) |
| 品項編號_5 | 5 |
| 品項名稱_5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五標)(士林北投區) |
| 品項編號_6 | 6 |
| 品項名稱_6 | 106年度全市橋涵預約維護工程(第六標)(大安文山區) |
| 截標時間 | 105/12/01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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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