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16/08/10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 機關代碼 | 3.79.11.1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282 - 成衣, 毛皮服裝除外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侯惠卿/阮嘉怡 |
| 聯絡電話 | (02)27287910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 |
| 傳真號碼 | (02)2720378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1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4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元 |
| 總計 | 62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秘書室出納股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文件售價新臺幣100元,現場開單繳款2.郵遞購領:請附郵局匯票新臺幣100元,抬頭填寫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8/23 17:00 |
| 開標時間 | 105/08/24 14:30 |
| 開標地點 | 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建工程處605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四樓新工處總收發或寄台北郵政信箱49-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45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用臺北市政府訂頒之契約範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依法納稅並能提供本案標的之廠商或公司等。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成衣業(C306010)、服飾品製造業(C307010)、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零售業(F204110) 、布疋、衣著、鞋,帽、傘、服飾品批發業(F104110)等相關行業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案如第1次公告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企劃書,得逕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二、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以公告之固定費用決標,依完成履約實際供應數量核實計價。 三、開標方式:分段開標,服務建議書與樣衣應於截止投標時間前送達本處,資格審查合格廠商始得參加下一階段評審。 四、預定決標日:總序位定案後俟簽報機關首長核定再通知廠商完成議價程序(免議價格)。 五、需求數量:預計350套。 六、履約保證金:30,000元;保固保證金:無需繳納;惟自驗收合格次日起保固30天。 七、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機關通知日起45天內備妥採購標的(自備倉庫存放)並函知機關擇期派員驗收。 八、郵遞購領招標文件:請附貼足50元郵資之大信封1個並註明購領標案名稱及案號,寄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南區六樓新工處出納股。 九、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05年8月22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05年8月2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十、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8/23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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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