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 機關代碼 | 3.79.1.3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61 - 電動機, 發電機, 變壓器及其附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呂沛漩 |
| 聯絡電話 | (02)27203262 |
| 機關地址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
| 傳真號碼 | (02)272343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預計金額 | 4,950,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2/03/08 |
| 原公告日 | 112/03/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3/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12/03/17 10:00 |
| 開標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地下1樓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0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次日起至112年9月30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
| 僅須下列(一)或(二)任一項符合 | (一)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含以上) a.電器承裝業登記證 (二)E606010 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 a.加入相關用電設備檢驗維護工程工業同業公會證明文件 b.領有用電設備檢驗維護業登記執照(維護範圍含臺北市)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
| 附加說明 |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一次投標 不分段開標。 3.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期。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 義,應於民國112年3月8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03262、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12年3月1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5.投標廠商得於開標前,先至現場確認本採購案之規格無誤並勘查施工現場,實際丈量變壓器安裝所需空間,故不得於訂約後,以本案提供之規格有誤或現場施工困難為由,拒絕施作或要求機關接受不適用之材料及設備,其因而造成機關或承攬廠商之損失者,皆由承攬廠商負責賠償與自行吸收。 6.本案公告底價為新臺幣4,930,000元整。 ※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事項如下: 一、 (一)修正公告「其他」欄位「廠商資格摘要」。 (二)修正投標廠商資格價格審查表。 二、已購領招標文件之廠商,即日起請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web.pcc.gov.tw/)下載更正之招標文件,不另索費。 三、其餘事項仍依原招標文件及刊登於112年3月6日採購公報之招標公告內容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596695)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03/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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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