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C05 已決標公告 未達公告

111年度臺北市市政大樓地下停車場系統設備維養案

💰 預算金額: NT$ 72萬
⚖️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22/03/21 17:00 | 開標:2022/03/22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履約擔保
須提繳履約保證金
得標簽約時繳交 (通常5%~10%)
廠商資格門檻
法定資格
常規基本資格
合法設立登記與納稅證明即可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日開發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23,300
原始預算
$ 724,500
底價金額
$ 723,3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9.8%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1,500元,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經機關依維養品質、人員服務態度、緊急應變能力等審核通過,始能辦理後續擴充展延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B1樓中央區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維養品質及屬不可中斷之業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 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或EZ05010儀器或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行政組」。
其他須知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4.公告之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5.本案之設備品名及數量清單,以實地現有設備為主,廠商投標前如須實地勘查各設備位置及運作情形,請事先洽公管中心安防組王先生(聯絡電話2725-8661),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1日止(機關上班日為每日9時-17時)。 6.針對本案如有疑義事項,請於111年3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27258634、傳 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8.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9.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聯絡人
許宜婷
聯絡電話
(02)27208889#8634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契約保留後續擴充3個月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41,500元,後續擴充期間之契約內容、條件及價金均依本契約執行,經機關依維養品質、人員服務態度、緊急應變能力等審核通過,始能辦理後續擴充展延履約期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3/11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11/03/2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22 10:00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B1樓中央區開標場(駐警隊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是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維養品質及屬不可中斷之業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公管中心行政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4月1日至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否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臺北市政府府頒版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2.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3.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證件影本: 營業項目及營業項目代碼: 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或EZ05010儀器或儀表安裝工程業或E603050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或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或E701010電信工程業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專人送達投標者】請於截止收件期限前送達「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行政組」。
其他須知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不分段開標。 3.本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公開徵求廠商提供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將依上開辦法第3條改採限制性招標。 4.公告之開標時間係先行審查招標文件所訂投標廠商資格,審查符合者,擇日辦理評審事宜,評審最優者,優先取得議價資格。 5.本案之設備品名及數量清單,以實地現有設備為主,廠商投標前如須實地勘查各設備位置及運作情形,請事先洽公管中心安防組王先生(聯絡電話2725-8661),受理時間自公告日至截標日前1日止(機關上班日為每日9時-17時)。 6.針對本案如有疑義事項,請於111年3月15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電話:02-27258634、傳 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12樓北區),招標機關對於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3月17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7.電子領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得經政府電子採購網站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如系統無法正常執行時,請洽中華電信數據分公司網路中心。 8.收受投標文件時間: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本中心行政組,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9.疫情期間,廠商進出本市政大樓投開標時請務必配戴口罩,並寬估時程,提早到場,以維護自身權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2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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