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B15 已決標公告

市政大樓附設員工子女社區公共托育家園裝修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緻工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518,000
原始預算
$ 1,894,063
底價金額
$ 1,788,880
決標折數
84.8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代碼 3.79.1.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丁福
聯絡電話 (02)27258635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郭丁福
聯絡電話 (02)27258635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81,77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信封及新臺幣150元郵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4 09:30
開標時間 106/02/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2號北區12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項目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 丙等(含以上);  (2)E102011 土木包工業;  (3)E801060 室內裝修業。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為截止投標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人工領標收據(電子領標無須檢附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 3.企業參與: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期。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2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5、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原招標文件中「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因所附版本尚未生效,故予以更正。 7.領標方式:本案前次招標採人工現場領標之廠商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前,持原領標收據至本中心更換本次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9.1.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丁福
聯絡電話
(02)27258635
機關代碼
3.79.1.3
單位名稱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聯絡人
郭丁福
聯絡電話
(02)27258635
傳真號碼
(02)27234307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81,773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臺幣100元,郵購者另附回郵信封及新臺幣150元郵票。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2/14 09:30
開標時間
106/02/14 14:00
開標地點
臺北市市府路12號北區1202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4,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2樓北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60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臺北市政府府頒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所營事業項目應符合下列其中之一者:  (1)E101011 綜合營造業 丙等(含以上);  (2)E102011 土木包工業;  (3)E801060 室內裝修業。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納稅證明文件(營業稅繳稅證明者應為截止投標日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4.廠商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6個月以內,另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蓋章者無效)。 5.押標金繳納憑據。 6.人工領標收據(電子領標無須檢附憑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採總價決標。 2.開標方式:1次投標,分段開標。 3.企業參與:不限定中小企業參與。 4.預定決標日:同開標日期。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民國106年2月10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電話:02-27258635、傳真:27234307、地址:臺北市市府路1號北區12樓)提出,另本機關將於民國106年2月13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6.原招標文件中「臺北市政府工程契約訂約後工期核算要點」,因所附版本尚未生效,故予以更正。 7.領標方式:本案前次招標採人工現場領標之廠商者,請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前,持原領標收據至本中心更換本次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者,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網址為:http://web.pcc.gov.tw)下載本機關採購招標文件電子檔。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北市市政大樓公共事務管理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三樓西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2、傳真:02-272393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2/14 09: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66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