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彰化縣議會 |
|---|---|
| 機關代碼 | 3.76.77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
| 決標方式 | 最高標 |
| 聯絡人 | 黃憲章 |
| 聯絡電話 | (04)7222125#1112 |
| 機關地址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
| 傳真號碼 | (04)7293609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3,415,00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9/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費用新台幣0元整,現場領標文件費新台幣100元整,現場繳納後領取。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是 |
| 截止投標 | 106/09/28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9/28 10:00 |
| 開標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70000元整 |
|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 106/10/21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64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6年11月20日起可分批交貨並驗收,至遲於106年11月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營業項目具有印刷相關性質,具有合法證照,登記有案之廠商檢附: 1.廠商設立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與標的物相符):檢附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以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未逾有效期限)。 2.廠商納稅證明: (1)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2)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 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之 。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 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 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 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 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免稅附免稅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1、承辦人員:總務組陳曼玲先生/小姐分機1109。 2、領標及投標期限:106年9月28日上午09時00分 3、開標時間:106年9月28日10時00分第四審查室 4、評選委員會時間:無 5、決標後7日曆天內簽訂合約。 6、未得標廠商得採通信方式領回押標金及樣品,請檢附新台幣34元以上回郵信封或等值包裹費用(不足額不予寄發),本會以雙掛號或包裹方式寄回。 7、開標時廠商如未到場或非負責人本人出席,且未攜帶委託書者視同放棄政府採購法及其施行細則規定機關通知之廠商加價、說明、比加價格之權利(如採評選標案,本會備有電腦及投影機備用,為免產生不相容狀況,請廠商自備設備俾利簡報使用,如未備該二項設備影響評選分數由廠商自負責任)。 8、文件內容如與招標公告抵觸以招標公告為準,未盡事宜依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9、歡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投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彰化縣議會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9/28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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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彰化縣議會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