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 機關代碼 | 3.76.73.7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游惠勻 |
| 聯絡電話 | (03)2838888#88241 |
| 機關地址 | 337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 |
| 傳真號碼 | (03)381112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公告日 | 115/02/26 |
| 原公告日 | 115/02/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3/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3/12 15:00 |
| 開標地點 | 本公司開標室(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50,000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或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大樓總務處(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四段251號行政大樓1樓)。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45天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青埔機廠(地址:桃園市大園區領航北路4段251號青埔機廠),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案為財物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二) 電子領標憑據 (三) 標單兼切結書(正本) (四) 押標金繳納憑證(正本)(新臺幣5萬元整) (五) 詳細價目表 (六) 廠商資格文件(廠商設立或登記證明)(下列擇一符合)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 (1)CC01110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 (2)E601010電器承裝業 (3)E601020電器安裝業 (4)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 (5)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 (6)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七) 廠商納稅證明 (八) 廠商信用證明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詳參「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應注意事項之說明內容。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次更正公告並延長等標期說明如下: 1.修正財物採購契約:履約期限。 2.修正規格說明書:硬體規格說明內容。 3.修正投標須知:開標時間。 4.修正外標封:截標及開標時間。 5.財物規格說明:規格內容。 (二)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
| 申訴受理單位 | 桃園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電話:03-3322101分機5717、傳真:03-3391726)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1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桃園南門郵局第7-19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3/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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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