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履約期限屆滿日前,得視實際需要,於原契約條件下,保留與得標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10萬元整,以因應116年度基本工資調整所可能衍生之全職及兼職司機人事費用增加(詳招標需求書附表二)。倘得標廠商於115年度之契約執行期間內,其執行進度符合契約規定,且未有標的違約或重大缺失之情形,機關得與原廠商以換文方式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每次為期1年,最多以1次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嘉義市中山路199號7樓(統一發包中心)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履行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一、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組織章程或捐助章程(依法無須訂定者免付)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四、服務建議書五、電子領標憑據
**請詳閱合約書或投標須知或招標公告
其他:附加說明
補充說明:自114年11月18日起至114年12月2日止。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1.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地址:嘉義市郵政第七十七號信箱。
2.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