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簽約廠商供應品質優良,經本校午餐委員會決議通過,得延長供應一次,時間由民國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金額約新台幣125萬6310元整(採購數量以教職員生實際用餐人數及用餐日數為準)。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費︰新台幣貳佰元正。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投標方式﹞投標以掛號郵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嘉義市芳安路111號-二樓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收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收發登記時間為憑,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之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同意書。6.服務企劃書8份。
***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通知廠商限期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評選會議謹訂於11月30日下午2點15分於本校二樓簡報室辦理。
領標方式
親自領取:自公告日起至107年10月21日上午9時止。郵購者應附圖說文件費,受款人為嘉義市立南興國民中學之郵政匯票,書明招標採購名稱並附回件大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地址及回郵新台幣捌拾元整於限期內郵寄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領標或郵購者請自行估量準備投標文件所需時間】
﹝領標地點﹞:嘉義市芳安路111號-二樓本校總務處〈事務組〉上班時間為準。
付款辦法
詳契約書。
其他: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備註: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附件。
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02)29171111,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二)嘉義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5)2778888,檢舉信箱:嘉義郵政75號信箱。
(三)中央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800、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四)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檢舉信箱:嘉義郵政77號信箱。
(五)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聯絡電話:(05)2254321轉783、傳真:(05)2255270、地址:嘉義市中山路199號。
(六)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信箱。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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