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600 嘉義市 東區 博東路262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5)2766602#303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112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含113年度後續擴充)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2&orgId=3.76.60.96.4&cno=1113013&seq=01&UpdSq=01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1/11/1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1/11/15 10:00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每家新台幣12萬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郵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校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以收發登記時間為憑,逾時無效。
其他: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其他: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嘉義市政府(上級機關)107年5月29日府教體字第1071507824號(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契約書範本)辦理。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應檢附與招標標的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已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無效証件,請勿使用)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廠商應檢附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
查復單。
(3)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本採購開標後分三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投標文件及廠商資格審查)-於公告開標時間【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0分】辦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第二階段之評選對象。公開評選後,機關保留對得標廠商進行公司現場、設備調查勘驗的權利,以作為驗證廠商所提供資料真偽之依據。 2、第二階段(公開評選)-於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投標之先後順序進行第二階段評選工作。 3、第三階段(議價或議約)-當日評選出前3名優勝廠商後,採固定費用給付者以議定服務內容為主。 4.112年度食材供應月份為112年01月01日~112年12月31日止,得標廠商為序位前三名廠商,第一名提供月份為1-3月、8-9月以及12月,第二名提供月份為4-5月及10月,第三名提供月份為6月及11月。後續擴充1年(113年01月01日~113年12月31日止,所提供之月份亦同上所述。)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品項名稱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110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含111年度後續擴充)
招標品項:品項編號1:預算金額
10,405,600元
fetched_at
2022-11-04T14:28:48+08:00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投標須知下載
https://web.pcc.gov.tw/tps/QueryTender/query/downloadNoticeDocument?docType=1&pdt=2022-11-02&orgId=3.76.60.96.4&cno=1113013&seq=01&UpdSq=01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每家新台幣12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投標郵遞於截止收件期限前寄達本校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事務組,以收發登記時間為憑,逾時無效。
履約期限
112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嘉義市政府(上級機關)107年5月29日府教體字第1071507824號(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契約書範本)辦理。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應檢附與招標標的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具有食材製造、供應、經銷、運輸等相關營業項目,能依法令提供本採購標的之合格廠商,請檢附商業登記證明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經濟部已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為無效証件,請勿使用) 2、廠商納稅證明: 納稅證明屬個人所得稅者,為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二)廠商應檢附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 查復單。 (3)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或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廠商使用無退票紀錄證明者應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 2.查復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查復單經塗改或無查復單位蓋章者無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附加說明
本採購開標後分三階段辦理: 1、第一階段(投標文件及廠商資格審查)-於公告開標時間【1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時0分】辦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第二階段之評選對象。公開評選後,機關保留對得標廠商進行公司現場、設備調查勘驗的權利,以作為驗證廠商所提供資料真偽之依據。 2、第二階段(公開評選)-於開標後符合資格之廠商,由本校另行通知時間地點召開評選委員會議,依廠商投標之先後順序進行第二階段評選工作。 3、第三階段(議價或議約)-當日評選出前3名優勝廠商後,採固定費用給付者以議定服務內容為主。 4.112年度食材供應月份為112年01月01日~112年12月31日止,得標廠商為序位前三名廠商,第一名提供月份為1-3月、8-9月以及12月,第二名提供月份為4-5月及10月,第三名提供月份為6月及11月。後續擴充1年(113年01月01日~113年12月31日止,所提供之月份亦同上所述。)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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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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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立北興國民中學112年度學校午餐食材採購(含113年度後續擴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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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21-肉類,魚,果實,蔬菜,及油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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