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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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8/19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60.2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蔡詩蘋 |
| 聯絡電話 | (05)2788225#505 |
| 機關地址 |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 |
| 傳真號碼 | (05)271164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863,428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
| 補助金額 | 259,028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8/2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300元整,現金交付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9/08 09:30 |
| 開標時間 | 105/09/08 10:30 |
| 開標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忠孝路275號2樓第一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4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00嘉義市東區嘉義市忠孝路275號2樓行政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本工程應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 綜合營造業:( 丙 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 土木包工業。 3. 室內裝修業。 二、廠商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一)專人購領:請於領標截止期限內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8:30~17:30,國定假日停止發售)至本局行政科(地址:嘉義市東區忠孝路275號2樓)以無記名方式購領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圖說文件費請以受款人為嘉義市政府之郵政匯票,書名採購標的名稱,附回郵大信封寫明收件人姓名及地址,於截止期限前寄達招標機關,領標人並應自行承擔郵遞時間風險。 (三)電子領標:請上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 二、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文件工本費新臺幣300元整,以現金交付;郵購招標文件或電子領標,請自行考量郵遞或下載時程,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招標文件之工本費概不退還。如因機關原因而廢標或停止招標,於再行辦理招標時,已購買招標文件廠商可持圖說以外原招標文件及收據,向本機關換取新招標文件。 三、其他: (一)本採購案第一次公告結果,如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者,即於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並依實際投標廠商家數改採議價或比價。 (二)本採購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三)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一併開啟同時審查,並得就價格優先審查。 (四)投標廠商請依照公告開標之時間及地點,由負責人或代理人攜帶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正本參與開標,本機關不另行通知。 (五)廠商如未到場或未攜帶合法使用之印章或授權書,即視同放棄參與開標或當次減價、比減價及其他有關之權益。 (六)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若投標廠商未派員出席或非廠商負責人出席唯未附授權書者,仍視為合格標,但不能參加比減價格) (七)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市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八)餘詳投標須知、契約書及各項招標文件等。 (九)本標案未盡事宜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四、檢舉或申訴方式: (一)嘉義市政府政風處廉政服務專線:(05)2222770、傳真:(05)2253150,檢舉信箱:嘉義郵政77號信箱。 (二)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檢舉電話:(05)2785132,檢舉信箱:嘉義郵政第一之二十五號信箱。 (三)其他如檢舉受理單位。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9/08 09: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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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嘉義市政府文化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