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8.96.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子典 |
| 聯絡電話 | (03)5362160#14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 |
| 傳真號碼 | (03)5362671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109-9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4,821,320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4,648,577元 |
| 補助機關_2 | 3.76.58 新竹市政府 |
| 補助金額_2 | 172,743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4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11/09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11/20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11/20 10:00 |
| 開標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150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海濱路5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應於決標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起 100 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1)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會員證: (3-1)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3-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登記證: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或土木包工業登記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本工程需配合本校防水隔熱工程(辦理招標中)協調辦理,請務必注意。※ ※本工程第四次招標履約期限更正「應於決標日起 7 日內開工,並於開工起 100 日內竣工」,請務必注意。※ ※本工程第四次招標調整工項單價,請務必注意。※ (1)第20點本公開開標案件公告之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時間,如遇政府機關宣布停止上班,則延至機關次一辦公日同一截標時間及開標時間。 (2)得標廠商製作契約書須知: (2-1)契約頁次請勿任意變更,並以左側為裝訂線,每頁蓋騎縫章。請以膠裝成冊,切勿以活頁裝訂,請惠予配合。 (2-2)契約文件及契約份數請依契約第1條辦理,封面建請採用稍厚紙質製作(所提供之範本請製作成契約正本)。 (2-3)契約製作完成逕送行政室無須來函說明(不須掛公文)。 (2-4)廠商聲明書、標單等當初投標文件影本,請加蓋原章於空白處。 (2-5)請於決標日起算7工作天內將契約製作完成送本所行政室辦理簽約。 (3)製作契約書所需經費請併入本案投標成本內。 (4)本案本招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投標廠商得由負責人或授權之代理人(由代理人到場者須檢附被代理公司對本次投標之出席代表授權書,否則不得參加開標)攜帶公司章及負責人印章及投郵掛號收據(收據非必要條件可免附,俾便核對標封);開價格標前前述人員應到達會場。凡是投標廠商於比減價時未到場,視同放棄說明及比減價權。若於審標中,對廠商資格及投標文件等有不明瞭時,未到場者,視同放棄說明權。 (5)涉及營建工程案,其施工圍籬請依新竹市政府規定辦理。 (6)本投標須知未詳細事宜,請參附件工程施工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11/20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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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