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8.8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黃沛綺 |
| 聯絡電話 | (03)5152525#312 |
| 機關地址 |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 |
| 傳真號碼 | (03)532673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4/06/1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4/06/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14/06/2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300新竹市北區國華街69號3樓(收發)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14年7月1日至114年10月31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工期短勞務案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得標廠商請自洽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或至新竹市稅務局,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並繳納之,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 03-5225161 轉 319。 2.投標文件必須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達機關指定地方,採送達主義,非以郵戳時間或機關同仁至郵局或郵政信箱取件時間為準,如以郵寄方式送達,請投標廠商應自行估算郵寄作業時間,逾截標時間,責任自負。 3.投標文件所載金額之文字與數字不符時,以文字為準;文字與文字不符時,以較低者為準。 4.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為自公告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5.機關以書面答復前項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則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辦理。(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6.截止投標當日如遇天災或突發狀況,致政府宣布新竹市停止上班上課消息,則本案截止投標日將順延至上述狀況解除之隔一日的同時間,其開標時間亦順延至上述狀況解除之隔一日的同時間。 7.廠商未於開標日出席者,將視同放棄其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的機會。 8.疑義、異議、申訴、履約爭議調解,檢舉受理單位: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9.領標方式電子領標方式: 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設立之「政府採購電子網」(網址:http://web.pcc.gov.tw/)申請免費會員後,進入「政府採購投領標系統」依序完成系統操作後,即可由網路下載招標文件。 您若有問題可電中華電信客服中心詢問(0800080512)。 10.本案評審委員名單: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秘書 蔡麗蓮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行政室主任 萬國泰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人事室主任 周錦梅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民政課課長 賴秋莉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社政課課長 甘英俊 如開標審標後有合格廠商,擇日擇時辦理評審作業。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新竹市北區區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