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A0019 已決標公告

115年度精神病病人及照顧者社區支持服務資源布建計畫委辦案

新竹市衛生局 決標日:115/04/2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新竹市精神健康協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55,863
原始預算
$ 6,908,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8.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3 - 強制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志柔
聯絡電話 (03)5355191#534
機關代碼 3.76.58.3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2樓心理健康科
聯絡人 林志柔
聯絡電話 (03)5355191#534
傳真號碼 (03)535520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5,1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1樓行政科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四條件擇一即可) (1)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2)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工作、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民間團體。 (3)立案之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學(協、公)會等專業團體。 (4)精神復健機構、精神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其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50、51條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畫主辦人,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者,並從事精神科或社區支持服務至少1年經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本次變更公告理由與範圍: 為符原招標文件服務需求說明書之經費編列標準相關規定,更正項目三(策略二: 精神病病人自立生活支持方案)投標標價清單中,有關非消耗品編列上限,自原筆誤20萬元更正為15萬元。(心理健康科115年3月24日第431150007383號核示簽,詳修正對照表) 『得標廠商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0、319或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 附加說明電子領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衛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電話:(03)5355191#150;傳真:(03)5355219。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代碼 3.76.58.3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志柔
聯絡電話
(03)5355191#534
機關代碼
3.76.58.3
單位名稱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2樓心理健康科
聯絡人
林志柔
聯絡電話
(03)5355191#534
傳真號碼
(03)535520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1 衛生福利部
補助金額
5,18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3/26
原公告日
115/03/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3/31 17:00
開標時間
115/04/01 09:00
開標地點
本機關11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央路241號11樓行政科收文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履約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四條件擇一即可) (1)各級立案之社會福利團體、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及慈善事業基金會、財團法人社會福利機構、財團法人文教基金會、財團法人宗教組織捐助章程明定辦理社會福利者。 (2)立案之社會團體、社會工作、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民間團體。 (3)立案之心理健康、精神衛生之學(協、公)會等專業團體。 (4)精神復健機構、精神醫療機構及其他相關機構。 其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第50、51條規定。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計畫主辦人,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其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或科畢業資格者,並從事精神科或社區支持服務至少1年經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附加說明
本次變更公告理由與範圍: 為符原招標文件服務需求說明書之經費編列標準相關規定,更正項目三(策略二: 精神病病人自立生活支持方案)投標標價清單中,有關非消耗品編列上限,自原筆誤20萬元更正為15萬元。(心理健康科115年3月24日第431150007383號核示簽,詳修正對照表) 『得標廠商依契據性質開立印花稅繳款書並依限繳納,如有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新竹市稅務局服務專線03-5225161轉310、319或新竹市稅務局網站查詢』 附加說明電子領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 ✽檢舉受理單位尚有法務單位: (1)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2)新竹市衛生局政風室: 地址: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電話:(03)5355191#150;傳真:(03)5355219。 (3)新竹市調查站: 檢舉信箱:新竹市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傳真:(03)5300074。 (4)法務部廉政署受理電子郵件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衛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3/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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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3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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