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1118 已決標公告

新竹市警察局110年度協勤人員(義警、義交、民防、守望相助巡守隊)團體福利壽險及意外保險採購案

新竹市警察局 決標日:109/12/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全球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63,600
原始預算
$ 2,967,120
底價金額
$ 2,874,144
決標折數
96.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8.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12 - 保險(包括再保險)及退休基金服務,不包括強制性社會安全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慶聰
聯絡電話 (03)5242091
機關代碼 3.76.58.2
單位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聯絡人 吳慶聰
聯絡電話 (03)5242091
傳真號碼 (03)5242091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67,1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採購保留於111年12月31日前向得標保險公司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或預算金額用罄,經機關認定履約期間無違反「新竹市警察局110年度協勤人員(義警、義交、民防、守望相助巡守隊)團體福利壽險及意外保險內容規格表」第六條第(三)項及第七條內容之情形及失能程度與保險給付表變異,經機關、廠商雙方合意,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96萬7,1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8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符合保險法第6條及第137條合格之保險業,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外國保險業經本國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為設立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業執照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人身保險證照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二)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檢舉傳真:(03)5300074、(03)5385052。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1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8.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慶聰
聯絡電話
(03)5242091
機關代碼
3.76.58.2
單位名稱
新竹市警察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
聯絡人
吳慶聰
聯絡電話
(03)5242091
傳真號碼
(03)5242091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967,1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局採購保留於111年12月31日前向得標保險公司增購之權利:契約期滿或預算金額用罄,經機關認定履約期間無違反「新竹市警察局110年度協勤人員(義警、義交、民防、守望相助巡守隊)團體福利壽險及意外保險內容規格表」第六條第(三)項及第七條內容之情形及失能程度與保險給付表變異,經機關、廠商雙方合意,依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以換文方式辦理增購,增購金額上限新臺幣296萬7,12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12/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12/07 17:00
開標時間
109/12/08 14: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三樓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北區中山路1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0年1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符合保險法第6條及第137條合格之保險業,且得以承保團體意外險之保險公司;外國保險業經本國主管機關許可,並依法為設立登記,繳存保證金領得營業執照者。 2.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人身保險證照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稽核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中油大樓)。 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 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4683、(03)5216121#450傳真:(03)5266005 (二)法務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檢舉信箱: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 檢舉電話:(03)5388888,檢舉傳真:(03)5300074、(03)5385052。 *新竹市政府政風處:地址:新竹市中正路120號 電話:(03)5269193,傳真:(03)5247310 *新竹市警察局政風室:地址:新竹市中山路1號,電話:(03)5223756,傳真:(03)5223765。 (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新竹市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新竹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0003新竹市北區中正路120號、電話:03-5264683、傳真:03-5266005)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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