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KL111001 已決標公告

「2022國內旅展參展企劃執行」委託專業服務勞務採購案

基隆市政府 決標日:111/02/2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釷土整合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00,000
原始預算
$ 2,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蘊涵
聯絡電話 (02)24274830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聯絡人 黃蘊涵
聯絡電話 (02)24274830
傳真號碼 (02)2428013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貳佰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費後,憑收據至觀光及城市行銷處(城市交流及行銷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四場旅展結束並撤場完畢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令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不良記錄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3.與本案採購性質相關並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綱站之資料代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公開於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代之,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二)其他注意事項: 1.現場領標:投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請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費(新台幣貳佰元整)後,憑收據至觀光及城市行銷處(城市交流及行銷科)(本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郵購者自行考量郵遞時間,來函書明招標案名稱寄達本府總收文(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並將文件費以郵政匯票(抬頭寫明「基隆市政府」),附回郵大信封上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但不得寫公司名稱,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基隆市政府
機關代碼 3.76.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黃蘊涵
聯絡電話
(02)24274830
機關代碼
3.76.57
單位名稱
觀光及城市行銷處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聯絡人
黃蘊涵
聯絡電話
(02)24274830
傳真號碼
(02)2428013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貳佰元,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費後,憑收據至觀光及城市行銷處(城市交流及行銷科)領取招標文件。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2/07 17:00
開標時間
111/02/08 10:00
開標地點
本府觀光及城市行銷處(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基隆市政府總收文(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四場旅展結束並撤場完畢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令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工商行號及其他得提供履約標的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不良記錄者。 2.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3.與本案採購性質相關並登記有案之公司行號。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合法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影本: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綱站之資料代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向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可透過經濟部(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後列印公開於網站之資料代之。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文件代之,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但依法不須繳納營業稅之廠商免提送。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4)查覆單如經塗改或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二)其他注意事項: 1.現場領標:投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請至本府財政處庫款支付科繳費(新台幣貳佰元整)後,憑收據至觀光及城市行銷處(城市交流及行銷科)(本市中正區義一路21號)領取招標文件(每次限購三份)。郵購者自行考量郵遞時間,來函書明招標案名稱寄達本府總收文(地址:基隆市義一路1號),並將文件費以郵政匯票(抬頭寫明「基隆市政府」),附回郵大信封上預先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但不得寫公司名稱,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資)。 2.電子領標:投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基隆市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2/07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2417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432 案
決標方式分佈
- 廣告版位 (Google AdSense) -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