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計新臺幣300萬元,又考量比賽期間各場地佈置需求複雜,且天候影響選手集合及準備因素大,為隨時因應天候及不可抗力因素及時處理,暫將「場地使用費」29萬4,600元做為後續擴充經費,擴充時間為115年12月30日比賽結束之日止,合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29萬4,600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55-1號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採購金額較大,確保服務品質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1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55-1號
履約期限
115年12月12日至115年12月20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資格條件:
(一)依法納稅、具無退票信用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之「J601010藝文服務業、J603010音樂展演空間業、JB01010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E01010租賃業、I401010一般廣告服務業、B01010展覽服務業、J602010演藝活動業、JZ99090喜慶綜合服務業、傳播整合行銷公司或與本採購相關行業」之廠商。
(二)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及證明文件(具下列資格之一且符合「政府採購法」第8條暨「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3條規定之廠商者):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標案相關之公司行號: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影本。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三)另廠商須提供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公會會員證)。
(四)以上廠商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必要時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二、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115年9月29日前提出。
三、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準用最有利標,以公開客觀評選方式,擇訂能滿足本案需求之最優勝廠商辦理議價(約)後決標提供專業服務。
四、領取招標文件日期、地點:
(一)凡欲投標之廠商限於115年9月29日下午5時前以函索、專人領購或電子領標方式辦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
(二)專人領購:請於上班時間至本校總務處繳交文件書圖費每份100元整後領取招標文件。
(三)郵遞郵購:欲郵購者應註明招標標的名稱或案號、函索份數(以購買3份為限),並請附貼足限時掛號郵資(每份84元)之回件信封(28*39公分)並書妥收件人地址、姓名(不得為公司名稱)連同文件圖說費每份100元(限郵政匯票並書明收款人:基隆市深澳國民小學),於期限截止前以限時掛號寄達基隆市深美國民小學總務處函索(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掛號為例約須4日)。逾期不予受理(欲參選之廠商應自行考量領標及投標時程),基隆市深澳國民小學郵遞地址:201007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55之1號。
(四)電子領標:詳基隆市政府電子領標作業說明(如招標文件);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pis/)。
五、提交參選文件時間地點:服務建議書8份、併同參選資格證明文件乙份置於「外標封」中,一併於115年9月29日下午5時整前掛號郵件寄達或親自送達本校總務處(201007基隆市信義區深澳坑路55之1號),本機關於本招標案開標日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七、本案資格標審查時間及地點:115年09月30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校會議室,評選時間及地點另函通知資格標符合之廠商。
八、各期費用之撥付需俟補助款入庫後始能支付,另遇會計年度保留期間,甲方得暫停支付俟原因消失為止。
九、其餘事項請詳閱本案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