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基隆市衛生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3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3 - 健康及社會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薛郁潔 |
| 聯絡電話 | (02)24300193 |
| 機關地址 | 204基隆市安樂區安樂路二段164號前棟5樓 |
| 傳真號碼 | (02)2430317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期間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25日止,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316,800元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7 基隆市政府 |
| 補助金額 | 1,316,8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12/1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本局二樓行政科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台幣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12/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5/12/23 09:10 |
| 開標地點 | 本局三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本局二樓行政科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25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廠商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一)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合格,且設有精神科之醫院。 (二)具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執行能力之專業人員機構或團體。 二、具身心治療或輔導教育執行專業人員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領有精神科醫師、心理師或社工師證照者。 (二)大學以上社工、心理等相關科系畢業,具備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治療等相 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曾接受性侵害加害人防治專業人員養成教學訓練40小時以上且具備性侵害加害人處遇治療等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 三、非為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参加投標廠商。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一、投標廠商應確實瞭解採購標案內容,並請詳閱投標須知及有關文件後投標。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專人購領:請於每日辦公時間至本局2樓行政科出納繳交購標費用後,憑收據領取招標文件。 2.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一郵函以購買三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72元,連同文件費用(限郵政匯票並書明受款人「基隆市衛生局」,另請註明招標案名稱或案號),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四日)寄達基隆市衛生局行政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3.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 三、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05年12月21日17時前提出。 四、本機關釋疑之期限將不逾招標公告之開標日期前一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衛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34492)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12/2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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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基隆市衛生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