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1/08/05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基隆市警察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7.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7 - 收音機、電視, 通訊器材及儀器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盧善修 |
| 聯絡電話 | (02)24246940#2972 |
| 機關地址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
| 傳真號碼 | (02)24293476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翌日起1年,得以得標廠商決標金額,保有50%增購權。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0/08/06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0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0/08/11 17:00 |
| 開標時間 | 110/08/12 10:00 |
| 開標地點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30萬元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201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0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請詳如附加說明八內容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已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完成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二、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 三、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四、投資廠商資格限制:CC01080電子組零件製造業、CC01110電腦及其周邊設備製造業、CC01990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E605010電腦設備安裝業、E701010通信工程業、E701030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裝設工程業、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 五、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採購案屬公告金額以上之財物採購,採序位法評定最有利標,依招標文件載明之固定價格給付,以序位第一,且獲過半數委員個別評定總分70分(含)以上,經出席評選委員過半數之決定者為最有利標。 二、開標時投標廠商應有代表到場,以利評選作業之進行。 三、參加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草約及投標有關文件。 四、投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專人領取:請至本局2樓後勤科領取招標文件。 (二)郵遞購領:欲郵購者請附回件信封(28×39公分),每1郵函以購買1份為限,預先書妥收件人姓名、地址、聯絡電話,不必填寫廠商名稱,並貼足限時掛號回信郵票每份52元,請自行考量郵遞時程(以本市限時掛號為例約須4日)寄達基隆市警察局後勤科(基隆市信二路205號)。 (三)索取文件:電子領標;廠商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止得由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檔,請使用「檢核電子憑據」功能列印「書面電子憑據」資料裝入外標封內。 五、廠商與機關間之招標、審標、決標、訂約、履約及驗收之爭議,得依政府採購法 規定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 02-8789-7647、02-8789-7648)提出申訴或履約爭議調解。 六、檢舉:法務部調查局(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信箱:臺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基隆市調查站(信箱:基隆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工程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基隆市202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七、對招標文件如有疑義請於等標期限110年8月11日17時前提出。 八、廠商應自決標日起30日曆天內提供履約文件,機關審查通過日起120個日曆天完成建置,並完成安裝測試。 九、本案預算金額新臺幣600萬元整(本案採固定價格給付,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且該擴充之期間為決標翌日起1年,得以得標廠商決標金額,保有50%增購權),為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之財物採購,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8、19條、52條第1項第3款、第56條及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開標,地點為本局1樓開標室: (一)資格標及規格標訂於110年8月12日上午10時整審查。 (二)評選委員會議訂於110年8月13日下午4時整召開,就資格及規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廠商,依據本案評選須知規定辦理評選,經評選為第1名者,列為最有利標決標對象。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基隆市警察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0/08/11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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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基隆市警察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