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依招標文件「澎湖縣馬公市菜園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新建統包工程」需求書所示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10: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澎湖縣政府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澎湖縣政府押標金收款帳戶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其他: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全部完成。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A.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1式1份。
B.投標標價清單1式1份(正本)。
C.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1式1份。
D.投標廠商聲明書1式1份。
E.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1式1份。
F.切結書1式1份。
G.服務建議書10份(份數不足而影響評選結果時,廠商自行負責)。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須於招標文件載明者為限】
資格項目
附加說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其他法令規定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特定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限特殊或巨額之採購方可規定特定資格條件):土木包工業或E101110 綜合營造業丙級以上。 1.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至少需可顯示廠商及負責人名稱,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並應附評鑑事項欄(全,共2頁)之影印本或營造業評鑑證書)。 3.當年度會員證 。 4.其他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屬之。或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 ■(2)廠商納稅證明: A.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 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 期證明者,得以前1 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 B.營業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與履約能力有關者: A.■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a.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b.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 類或第2 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c.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I.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II.非拒絕往來戶。 III.最近3 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IV.資料查詢日期。 V.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VI.查覆單上無查復單位章,且查覆單經塗改者無效。 2.(四)依政府機關組織法律組成之非公司組織事業機構,依法令免申請核發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或營業手冊、繳稅證明文件或加入商業團體者,參加投標時,得免繳驗該等證明文件。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澎湖縣政府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3T01:25:20+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無預算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A.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1式1份。
B.投標標價清單1式1份(正本)。
C.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1式1份。
D.投標廠商聲明書1式1份。
E.投標廠商資格證明文件審查表1式1份。
F.切結書1式1份。
G.服務建議書10份(份數不足而影響評選結果時,廠商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