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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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1/13 | 廢標 | 0 家 | 廢標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6.56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642 - 提供食物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鄭梅馨 |
| 聯絡電話 | (06)9971007#61 |
| 機關地址 |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2鄰10號 |
| 傳真號碼 | (06)997200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含後續擴充至民國107年度,本計劃不逾新台幣420萬元整 |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6 澎湖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3,2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11/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200元整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11/21 10:00 |
| 開標時間 | 106/11/21 16:00 |
| 開標地點 |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883澎湖縣七美鄉中和村10鄰55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107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依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23條規定: 1.醫療機構、護理機構、醫療法人。 2.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3.公益社團法人、財團法人、社會福利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 4.餐館業及其他餐飲。 二、專任技術人員(廚師或營養師)應具丙級以上之技術士檢定合格資格。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依縣府核定每餐給予75元(固定費用含送餐),採每月付款方式辦理。 2.餐盒內容:每餐盒須包含淨重250公克(正負20公克)之白米飯或麵食類,5菜1湯其中應包括一海鮮類、一家禽(畜)類及三項菜餚(其中一項需菜肉混合),總數需五道及湯品乙份。(菜色三天內不可重複) 3.每週一應將下一週經合格營養師開立菜單送至本所承辦單位(社會課)同意備查後實施。 4.餐盒由承攬廠商提供,同時配合政府政策禁用塑膠類(含保麗龍)免洗餐具。 5.餐盒製作時,菜餚之間需間隔,不得所有菜餚都放在一起。 6.評選時間:106年11月23日上午11時00分。 7.本採購於招標作業完成前辦理決標保留,俟計畫經費經立法機關審議通過預算金額內動支,並由機關通知辦理議價、決標及簽約,契約始生效力。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11/21 10: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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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澎湖縣七美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