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興建公墓區應有設施。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日起30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
廠商資格摘要
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承攬工程手冊(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者,評鑑為第3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
3.有效期限內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
6.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7.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證書
3.有效期內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切結書1(投標廠商)、 □切結書2(執業技師)
6.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7.信用證明文件(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若截止收件日期及開標日期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2.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澎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電話:06-9268647、傳真:06-927067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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