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6.19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3 船舶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880澎湖縣 馬公市 四维路320號 |
| 傳真號碼 | (06) 9271740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8/01/21 00:0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
| 原公告案號 | 107-007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履約地點 |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澎湖縣-全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標的是否包含環境保護產品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59248773 |
| 廠商名稱 | 寶大興業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12 高雄市 小港區 孔宅六街226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7) 7911081 |
| 決標金額 | 956,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8/01/23 - 108/06/01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08-006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寶大興業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956,000元 |
| 底價金額 | 956,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956,000元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8/01/23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8/03/14 |
| 契約編號 | 108-006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956,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財物案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56.19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
| 附加說明 | 一、為提升採購效率統籌本案增購事宜,於107年度規劃之初即考量後續擴增需求,並依據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得採限制性招標...7、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本案於107年3月辦理招標時,即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2條規定:載明「本採購本局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間自決標日(107年3月27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於預算新臺幣98萬元額度內,得經雙方同意,以原契約條件及原價金增購,或以原契約條件及不高於原價金原則,以換文方式辦理,免辦理議價會議」,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之規定,得以限制性招標辦理後續擴充作業,故本次增購程序符合政府採購法之規定。 二、本案係屬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案件,招標方式擬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且已於原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敘明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者」之規定辦理。依本款辦理原有採購後續擴充時,議價程序不得免除。如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三、本案依原有採購107年度「V型動力救生艇」2艘財物採購案(案號107-007)採購契約內後續擴充之程序辦理,為原有採購部份項目之數量(單價金額、期間)擴充,並已於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載明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比照原契約單價後續擴充金額每艘單價新臺幣95萬6,000元整),擬以換文方式辦理。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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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澎湖縣政府消防局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