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擴充項目:原契約項目。
(二)擴充內容:機關得視實際需要辦理後續擴充,以金額20萬元整及期限至113年12月31日為上限。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庶務科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自113年1月1日起日113年12月31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次公告修正之招標文件內容為:
(一)租賃契約:
第十五條第二十二項(契約第31頁):廠商須對「9人座/福斯VolksWagen(T6)或同等品」項次定期維護及保養,以確保行車安全。
(二)標價清單-分項七【9人座/福斯VolksWagen(T6)或同等品】:
說明欄新增第五點「本項租賃之內容,廠商須特別留意車輛應定期維護及保養,以確保行車安全。」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品項名稱
9人座/福斯VolksWagen(T6)或同等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