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具有後續擴充條款,視衛生福利部113年核定表所增加新臺幣(以下同)150萬元整(或視衛生福利部實際核定情形)後據列墊付案併納113年度追加預算,俟議會同意墊付始得動支,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簽奉核准後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比照原契約單價,期間為1年。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其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未來如經議會審議或衛生福利部刪除或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書第五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有立案的財團法人
2.主管機關登記或立案證書影本
3.經主管機關核備之組織章程
其他:附加說明
決標廠商家數上限,項次1壹家,項次2壹家。
請擇一選擇:
項次一,履約地點:花蓮市,固定費用:新臺幣537萬元整。
項次二,履約地點:秀林、新城、吉安、壽豐,
固定費用:新臺幣505萬5,000元整。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項次二:履約地點:秀林、新城、吉安、壽豐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