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LAF11102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花蓮縣休閒農業區永續發展及整合輔導專業服務委託案

花蓮縣政府 決標日:111/08/0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紫銨整合行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00,000
原始預算
$ 3,2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珮雯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聯絡人 陳珮雯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8 17:15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2樓農業處農村景觀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0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需具備休閒農業、產業輔導、遊程開發經驗等相關背景之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學校檢附教育主管機關立案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估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及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细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代理人應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至開標地點,並出示其身分證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5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珮雯
聯絡電話
(03)8233575
機關代碼
3.76.55
單位名稱
農業處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聯絡人
陳珮雯
聯絡電話
(03)8233575
傳真號碼
(03)823277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18 17:00
開標時間
111/07/18 17:15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2樓農業處農村景觀科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花蓮縣政府總收文室(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十七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00日曆天內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需具備休閒農業、產業輔導、遊程開發經驗等相關背景之政府立案之公司、行號、機構或團體;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表、各該業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學校檢附教育主管機關立案證明影本)、納稅證明及文件影印本、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廠商估價單、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1、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勞工權益保障切結書及服務建議書1式8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细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府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府於開標日期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二、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三、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 四、廠商負責人或代理人於參加開標、減價或比減價時,應依下列規定出示身分證及授權書: (一)、投標廠商若由負責人攜帶廠商印鑑及負責人印鑑親至開標地點,應出示身分證件,授權書則無須填寫出示。 (二)、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出席參加開標,則應完整填寫授權書,代理人應攜帶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授權投標專用章至開標地點,並出示其身分證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18 17:0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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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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