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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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08/06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6.17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黃俊澤 |
| 聯絡電話 | (03)8701027#206 |
| 機關地址 | 976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00號 |
| 傳真號碼 | (03)870017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8/13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8/21 16:00 |
| 開標時間 | 115/08/24 09:00 |
| 開標地點 | 976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00號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2樓校長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25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6花蓮縣光復鄉林森路200號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總務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於機關通知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A.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須符合營造業法有關營業區域之規定。 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C.廠商納稅證明。 D.投標廠商聲明書。 E.押標金票據或繳納憑據。 F.切結書1。 G.領標電子憑據。 H.企畫書1式10份。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本案為公開招標(評分及格最低標)第2次公告,第2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故合計1家(含)以上廠商投標即可開標,並辦理資格審查及後續評分審查、價格標開標等作業。 (二)請廠商於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 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 表若非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 向本校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六)本案於開標日上午10時30分召開審查會議,地點位於「花蓮縣光復鄉大馬村林森路200號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2樓校長室」,本案需現場簡報答詢,廠商應派員參加,未出席簡報及現場答詢者,簡報及答詢之評審項目以零分計,其餘項目以服務建議書評分,不影響其投標文件之有效性。簡報所需設備器材,本機關備有投影布幕、單槍投影機,若需其他設備,請自行準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8/21 16: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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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立光復國民中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