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
|---|---|
| 機關代碼 | 3.76.55.96.1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393 - 其他通用機具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許丕哲 |
| 聯絡電話 | (03)8223537#124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化道路40巷1號 |
| 傳真號碼 | (03)82342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55 花蓮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73,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5/06/0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5/06/21 08:30 |
| 開標時間 | 105/06/21 09:30 |
| 開標地點 | 本校圖書館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8000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化道路40巷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決標日起40天內完成。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合法設立符合本案需求之相關行業。1、公司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影印本。(廠商得自經濟部網站: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下載列印)。2、公會會員證影印本。3、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及完稅收據「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4、押標金票據。5、退還押標金申請單。6、投標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告知切結書。7、投標廠商聲明書。8、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廠商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自行列印﹞俾利本校查驗。二、投標廠商應按公告所定之時間及地點攜帶與標封內之標封、標單(兼切結書)相符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由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須繳驗公司委託代理授權書)憑身分證明到場登記後參加開標,否則即視同放棄或未到場。 三、依據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案第1次公告即開放原住民及非原住民廠商投標,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如無原住民廠商投標、無原住民廠商為合格標,或原住民廠商之標價經洽減仍超底價等,無法優先決標予原住民廠商情形,則作成紀錄後就全部投標廠商辦理擇符合者議價,並依據上開辦法第3條,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者,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第2次公告以後不在此限。四、【投標廠商聲明書第十二項】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請填寫實際人數。五、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六、其他未儘事宜,依政府採購法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5/06/21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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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立美崙國民中學 歷年「財物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