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受機關補助:補助金額
14,931,469
元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用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15/11/17 09: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15/11/1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本所二樓會議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74萬6,000元整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9花蓮縣萬榮鄉萬榮村一鄰十九號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資格: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5)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請逐一查對。
其他:附加說明
(一)得標廠商需代理本所於開工前及完工後,向花蓮縣環保局申報開工及完工手續,費用由廠商先行墊付,再憑收據向本所請款。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及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參與開標作業之公司代表若非公司負責人時,請先行備妥授權文件以維自身權益。 (三)若對於本標案內容有所疑義,請於四分之一等標期之前,以書面方式逕向本所提出釋疑,若有不盡善之處,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四)另證件影本請勿使用傳真紙。 (五)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政府採購法等相關規定辦理。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萬榮鄉公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7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6-11-03T01:30:33+08:00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瀝青混凝土,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依特定中分類項目:金屬製品類、砂石級配類、瀝青及其製品類,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具公司登記具商業登記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一)廠商資格:凡登記合格之本縣或毗鄰縣市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廠商。
(二)應檢附(具)之證明文件:
(1)押標金繳納單據(正本)。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切結書。
(4)電子領標證書列印紙本。
(5)餘證明文件,如招標文件「投標廠商資格文件審查表」請逐一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