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2022/04/13 | 流標 | 0 家 |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花蓮縣文化局 |
|---|---|
| 機關代碼 | 3.76.55.28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吳均昌 |
| 聯絡電話 | (03)8227121#119 |
| 機關地址 |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
| 傳真號碼 | (03)822766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工程計畫編號 | CU1110222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4,230,000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後續擴充期間為本案決標日起1年內、擴充金額為新臺幣4,400萬元(後擴金額之計畫金額「花蓮太平洋臨港廊道美崙溪左岸歷史場域重現計畫」及縣府自籌款尚未核定,項目為美崙溪畔周邊古蹟歷史建築及環境景觀(地號為花蓮市民勤段1426、1426-4、1367-1、1367號)。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更正序號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1/04/29 |
| 原公告日 | 111/04/22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 核准文號 | 本局CU1110002594號簽 |
| 是否屬統包 | 是 |
|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 完成歷史建築修復及工區整體景觀規劃設計及施作,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及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群建築管理土地使用消防安全處理辦法完成工作報告書及因應計畫。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文化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否 |
| 截止投標 | 111/05/1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1/05/18 10:00 |
| 開標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200萬元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花蓮縣文化局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花蓮縣文化局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70花蓮縣花蓮市文復路六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如契約第7條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施工廠商:(E101011)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2)規劃設計廠商:開業建築師。 (3)景觀設計業:營業登記項目含有景觀設計項目。 (4)以上施工廠商、規劃設計廠商及景觀設計業共同投標(應提出共同投標協議書)。 (5)有關投標廠商應附之資格文件,詳如廠商投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投標廠商須具有相關工作實績證明: 與本案相關類似工作實績應檢附證明文件(如結算驗收證明書、機關(構)出具之證明者、完工或驗收證明文件、契約書或在建工程契約決標紀錄等)。 本工程開工時需具有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及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各1人或符合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同時具備營造業法所定工地主任等雙證資格僅1人。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花蓮縣文化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1/05/1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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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花蓮縣文化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