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LPB11101004 已決標公告

花蓮縣警察局111年度各協勤民力外縣市參訪觀摩活動勞務採購案

花蓮縣警察局 決標日:111/04/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明利旅行社有限公司花蓮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10,500
原始預算
$ 12,910,5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逢陞
聯絡電話 (03)8221396
機關代碼 3.76.55.2
單位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人 秦逢陞
聯絡電話 (03)8221396
傳真號碼 (03)8236488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4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案件性質考量建議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案件性質考量建議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有能力承攬本案投標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需領有合法旅行社(甲種以上)公司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本項資格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檢附之證明文件所登載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行業,投標廠商得自行下載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檢附(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三)需具備「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證明。 (四)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辦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取得議價權,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評定方式、評選項目(含子項)、評審標準,請參閱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二)服務建議書請參考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及服務項目規範所載格式撰寫。 (三)本案每人團費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仍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費用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代碼 3.76.5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秦逢陞
聯絡電話
(03)8221396
機關代碼
3.76.55.2
單位名稱
花蓮縣警察局
機關地址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
聯絡人
秦逢陞
聯絡電話
(03)8221396
傳真號碼
(03)8236488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2/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3/11 17:00
開標時間
111/03/14 10:00
開標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第二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00000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依案件性質考量建議收取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依案件性質考量建議收取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21號(花蓮縣警察局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自決標之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有能力承攬本案投標之廠商,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 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 (二)需領有合法旅行社(甲種以上)公司執照、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不得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本項資格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檢附之證明文件所登載營業項目須與本採購案相關之行業,投標廠商得自行下載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檢附(經濟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站: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 (三)需具備「旅行商業同業公會」之會員資格證明。 (四)廠商最近一期納稅之證明。 (五)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及準用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辦理,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協商及評選之對象,並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優勝廠商取得議價權,優勝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在2家以上者,依優勝序位以依序議價方式辦理;優勝廠商評定方式、評選項目(含子項)、評審標準,請參閱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 (二)服務建議書請參考本採購案投標廠商評選須知及服務項目規範所載格式撰寫。 (三)本案每人團費採固定費用給付,廠商仍應於服務建議書詳列組成費用之內容並納入評選。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花蓮縣警察局
申訴受理單位
花蓮縣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電話:03-8227171分機225~226、傳真:03-822156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3/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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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71 案
決標方式分佈
決標折數分佈 (v7 LIVE) 共 135 案
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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