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4.62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閻志瑋 |
| 聯絡電話 | (089)561295#246 |
| 機關地址 |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1號 |
| 傳真號碼 | (089)561423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8/18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3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3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5元 |
| 總計 | 34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購取招標文件者,請自106年08月18日起至106年08月23日9時00分止,於上班時間內持匯票,逕向本所出納購領。 |
|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郵購者請將招標文件費,限時掛號郵寄臺東縣延平鄉公所出納購領。 文件費:新台幣600元整。收受報價單或服務建議書方式及地點]:一、投標文件請於106年08月23日09時00分前寄達本所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8/2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6/08/23 10:30 |
| 開標地點 |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53臺東縣延平鄉桃源村昇平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其他 |
| 履約期限 | 106年10月13日至106年10月17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凡經營與本採購有關之廠商,均可參與投標。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等登記之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證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合法登記或設計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場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依據經濟部函,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其屬營業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或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依其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吃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依其之納稅證明之。心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土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已與上開最近依前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觀稽徵機關核哪之無為張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交通部旅行業執照(綜合、甲種)影本。 (四)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影本。 (五)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會員證書影本。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七)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八)投標廠商請附服務建議書一式八份,開標當日進行資格審查,評審事宜另行通知,其他事項詳如投標須知、契約書等招標文件。 二、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件及開標。 三、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牴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四、本案採公開報價,如報價廠商未達三家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為限制性招標。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臺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山路276號、電話:089-311262、傳真:089-345407) 臺東縣調查站(地址:950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二段731號;臺東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89-236180)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政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8/2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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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臺東縣延平鄉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