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13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廠商資格摘要
六十四、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2)有效期限內納稅證明。(3)需求規範應備之證明文件(1.交通部頒發之乙種以上旅行業執照2.旅行商業同業公會會員證3.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證協會會員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附加說明
三十二、 押標金金額(無押標金者免填,有押標金者不得逾新台幣5千萬元):
▓(1)一定金額:新台幣77,492元整。
•(2)標價之一定比率:_____%
七十九、 投標文件須於106年9月25 日下午17:00分截止投標,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屏東縣萬丹鄉四維村萬丹路二段5號。
二十七、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
1.資格審查開標時間:民國106年9月26日上午09時30分。
2.評選報告時間:民國106年9月26日下午14時30分。
二十八、 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地點(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本校行政大樓一樓會議室。
二十九、 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依採購法不公開或不限制廠商出席人數者免填):2人
本案估計參加學生517人*單價2890元十行政人員及導師28人*單價1990元,預算金額為1,549,850元,依實際參加人數辦理結算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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