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3.54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蔡雯潔 |
| 聯絡電話 | (08)8898112#166 |
| 機關地址 |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
| 傳真號碼 | (08)889811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 補助機關 | 3.13.31.83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核能發電廠 |
| 補助金額 | 2,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7/17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新臺幣100元,親至本所收發室購買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7/27 17:30 |
| 開標時間 | 106/07/28 09:00 |
| 開標地點 |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貳拾伍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946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天文路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廠商應於自決標日起至106年9月5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凡政府登記合格、廣告、企劃、傳播(含媒體)、公關公司、文化藝術、展示規劃設計等相關專業廠商或自然人。〈二〉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三)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第一類、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及經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簽章」)、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詳如招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1.投標廠商請詳閱投標須知、補充投標須知(含需求說明書),文件不齊或逾時投標請自行負責。 2.押標金: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本勞務得標廠商依規定繳交履約保證金至決標金額10%。 3.本案第一階段廠商資格審查,於民國106年07月28日上午09時00分於本機關會議室,第二階段服務建議書評選:為當日下午15時於本所一樓會議室辦理;第三階段經評選結果符合資格者,依優勝廠商依序進行開標、議價。本案預算未經立法程序通過前,本所得保留決標,俟立法程序通過後通知優勝廠商開標、議價。 4.開(截)標日期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上級機關宣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則開(截)標順延至上班日。 5.為配合行政院核定98年4月13日起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自即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請各投標廠商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提出,另須檢附詳細營業項目資料,未檢附或檢附不齊全者為無效。前述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6.本所得將不良廠商列為拒絕往來戶,並提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7.本勞務採購結算驗收後,經費俟補助款核撥本所後,再行支付。 8.價格、經費配置合理性及完整性須納入評選。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電話:08-7337366、傳真:08-732365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廉政檢舉專線:08-7335620)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7/27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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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屏東縣恆春鎮公所 歷年「勞務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