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A02 已截止

107年度水上鄉市區、村里道路改善修復工程開口契約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公告日:107/01/05 截止日:107/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1,445,000

押標金
$ 43,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7/01/17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機關代碼 3.76.50.6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興忠
聯絡電話 (05)2683195
機關代碼 3.76.50.62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聯絡人 黃興忠
聯絡電話 (05)2683195
傳真號碼 (05)268592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經費144萬5,000元額度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若因實際執行情形或經費未能核定等原因而未能辦理者,廠商不得提出異議;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規定之廠商即日起向本所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肆佰元整繳納聯單,向公庫繳納後,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請於時限內(備限掛回郵信封(郵寄另附回郵郵資伍拾元)註明採購案名稱,日期、逾期無效)寄「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正義路141號水上鄉公所行政室收」,廠商請自行審酌寄信往返時間。圖說、合約稿在本所任供閱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8 09:00
開標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一併開啟同時審查,並得就價格優先審查。 2.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縣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5.廠商以電子領標 (網址http://web.pcc.gov.tw)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書面密封,外標封註明廠商名稱及住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嘉義縣水上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 7.投標廠商如變更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等事項,依經濟部101年7月24日經商字第10102093360號函釋,仍為同一法人主體,於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如違反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規定,不於發還或追繳押標金。 8.本採購須配合「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協助進行大面積道路修築作業,廠商須提出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刨除機、鋪面機、壓實機等鋪面施工機具設備之說明文件)。 9.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6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興忠
聯絡電話
(05)2683195
機關代碼
3.76.50.62
單位名稱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機關地址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聯絡人
黃興忠
聯絡電話
(05)2683195
傳真號碼
(05)2685920
電子郵件信箱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4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在經費144萬5,000元額度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若因實際執行情形或經費未能核定等原因而未能辦理者,廠商不得提出異議;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的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0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凡合規定之廠商即日起向本所領取標函費新台幣肆佰元整繳納聯單,向公庫繳納後,憑收據領取標單乙份,郵購者請於時限內(備限掛回郵信封(郵寄另附回郵郵資伍拾元)註明採購案名稱,日期、逾期無效)寄「嘉義縣水上鄉水上村正義路141號水上鄉公所行政室收」,廠商請自行審酌寄信往返時間。圖說、合約稿在本所任供閱覽。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01/17 17:00
開標時間
107/01/18 09:00
開標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4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8嘉義縣水上鄉正義路1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契約有效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標案係採不分段開標,開標審標時免依資格、規格、價格順序,廠商如分開標封時應一併開啟同時審查,並得就價格優先審查。 2.本案開標不另行通知,請廠商於招標公告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辦理上開條文規定情形者視同放棄,如減價情形全無廠商到場者,再擇時通知減價。. 3.非廠商負責人出席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4.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以嘉義縣政府宣布之停止上班日為準)。 5.廠商以電子領標 (網址http://web.pcc.gov.tw)者請於證件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紙本﹝該明細請廠商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下列印﹞俾利本所查驗,如經查驗未合格或有重﹝複﹞製之情形,視同無效標。如未繳交者,本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廠商未附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紙本又未派員到場說明,經本所於開標當日以電話通知仍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 6.廠商之投標文件,應書面密封,外標封註明廠商名稱及住址,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寄達本所或嘉義縣水上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逾時送達者視為無效標。 7.投標廠商如變更公司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等事項,依經濟部101年7月24日經商字第10102093360號函釋,仍為同一法人主體,於機關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停權期間,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如違反者,得依政府採購法第31條第2項規定,不於發還或追繳押標金。 8.本採購須配合「嘉義市嘉邑行善團」協助進行大面積道路修築作業,廠商須提出具有承做能力之證明(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刨除機、鋪面機、壓實機等鋪面施工機具設備之說明文件)。 9.公告事項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投標須知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水上鄉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01/1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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