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 |
|---|---|
| 機關代碼 | 3.76.50.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周佩儀、林湧欽 |
| 聯絡電話 | (05)2651110#412、413 |
| 機關地址 | 622嘉義縣大林鎮新興街110號 |
| 傳真號碼 | (05)2652614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保留與訂約商辦理後續 擴充之權利。 2.擴充項目:嘉義縣竹崎地政事務所門戶改善工程 3.擴充金額:新臺幣617萬2,967元。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公告日 | 115/05/22 |
| 原公告日 | 115/05/21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是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5/05/27 17:00 |
| 開標時間 | 115/05/28 10:00 |
| 開標地點 | 622嘉義縣大林鎮新興街110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500000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622嘉義縣大林鎮新興街110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廠商⽇起7⽇曆天內開⼯,並於開⼯之⽇起180⽇曆天內竣⼯。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登記合格之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詳如資格審查表及投標須知。 三、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 本案前經第1次公告因重大變更重新招標、第2次公告因3家投標廠商投標文件不合格廢標在案。 二、 本次招標文件修正投標須知第77點關於電子領標憑據之規定,修正後廠商不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 修正原因係本案第1次公告曾因重大變更廢標,招標文件內容已有實質變更。請投標廠商注意,本次投標時,務必重新下載本次電子領標及本案最新招標文件,並檢附本次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投標,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檢附於標封內遞送。 四、 倘廠商仍檢附前次流(廢)標之電子領標憑據投標,將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1款(或第2款)及本案投標須知規定,判定為不合格標,不予決標。 第一次更正公告:(1)投標須知第80點招標文件缺漏處補正。(2)補充招標文件-廠商參與政府採購之法律責任及公職人員關係揭露表等文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1、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5/27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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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嘉義縣大林地政事務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