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Y28 已決標公告 巨額採購

108年嘉義縣垃圾焚化底渣再利用計畫

💰 預算金額: NT$ 6000萬
⚖️ 決標方式: 最低標
政府採購網原文/領標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決標日:108/03/27
🏆 本案已決標公告 已決標
得標廠商名冊與決標金額已更新,可查閱下方決標報告 | 截標:2019/03/27 09:00 | 開標:2019/03/27 10:00
採購特徵雷達 投標門檻與工項規格速覽 (Structure Feature Cards)
押標金要求
免押標金
免繳押標金
免備標押金,降低資金壓力
履約保證金
常規條款
依契約範本辦理
通常為決標金額 5%~10%
廠商資格門檻
特殊門檻
⚠️ 訂有特定資格門檻
⚠️ 特定資格
1.具有相當財力。
工項物料與物調
契約規格
常規工料規範
常規規範
無特殊指定規格限制
⚠️ 本案曾於 2019/03/20 廢標(原因:廢標)
歷史無法決標累計 3 次
歷史流廢標詳細履歷
公告日期 結果 投標家數 詳細原因 原文
2019/03/20 廢標 0 家 廢標 檢視
2019/02/15 流標 0 家 流標(無廠商投標或未達法定開標家數) 檢視
無法決標 0 家 未公開具體原因 檢視
採購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優勢環保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437,500
原始預算
$ 60,000,000
底價金額
$ 59,437,500
底價標比
100.0 %
預算折數: 99.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機關代碼 3.76.50.3.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4 - 污水及垃圾處理、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嘉瑋
聯絡電話 (05)3620800#706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傳真號碼 (05)3620829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執行期間,若未發生依本契約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或解除事由、未因執行本計畫致違反相關環保法令、未發生損害賠償情事,得經機關及廠商雙方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採購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以延長12個月之交付期限或交付數量達37,500公噸之日止(已先到者為準);後續擴充採購以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3/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3/27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60日內將..........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三、廠商應備與招標標的有關的基本資格 合法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並登載有「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或「廢棄物資源回收業」之一者 合法登記工廠登記證,產業類別並登載有「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四、勞保資料查詢同意書 五、廠商應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切結書 七、特定資格(兩者擇一,內容詳招標規範):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之證明文件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檢舉受理單位為本局政風室。 ※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60日內將機關所交付之底渣完成再利用,並於完成最終使用後20日內提送當季季報及年度成果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辦理結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7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76.50.3.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簡嘉瑋
聯絡電話
(05)3620800#706
機關地址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傳真號碼
(05)3620829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否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契約執行期間,若未發生依本契約可歸責於廠商之終止或解除事由、未因執行本計畫致違反相關環保法令、未發生損害賠償情事,得經機關及廠商雙方同意後辦理後續擴充採購,後續擴充採購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以延長12個月之交付期限或交付數量達37,500公噸之日止(已先到者為準);後續擴充採購以原契約單價續約核算付款並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
否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3/22
是否複數決標
否
是否訂有底價
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
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否
是否屬統包
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領或通訊購買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日,自備郵政匯票及回寄信封、郵資72元,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廠商之投標文件得以下列方式之一辦理: 1、廠商得使用本局販售提供之書面招標文件投標。 2、廠商得經由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投標,惟廠商據以投標之文件應與本局所提供之文件內容格式一致。 ※廠商投標文件專人送達者,請於本機關上班時間(08時至17時)送達,送達處所為本機關行政科,非上班時間或非上班日不受理。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否
截止投標
108/03/27 09:00
開標時間
108/03/27 10:00
開標地點
本局2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否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否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60日內將..........
是否刊登公報
是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ㄧ期) 三、廠商應備與招標標的有關的基本資格 合法登記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營業登記證,營業項目並登載有「廢棄物處理業」、「廢棄物清理業」或「廢棄物資源回收業」之一者 合法登記工廠登記證,產業類別並登載有「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四、勞保資料查詢同意書 五、廠商應備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廠商信用之證明 六、切結書 七、特定資格(兩者擇一,內容詳招標規範): 實收資本額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之十分之一之證明文件 經會計師簽證或審計機關審定上一會計年度或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財力。
附加說明
※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以郵遞寄達嘉義縣朴子市郵政第45號信箱。 ※政府採購法第60條: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檢舉受理單位為本局政風室。 ※
評選時間地點
詳招標文件 ※本局2樓行政科(電話:05-3620800轉503、傳真:05-3620825)。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底渣交付期限屆滿後60日內將機關所交付之底渣完成再利用,並於完成最終使用後20日內提送當季季報及年度成果報告,經機關審查同意後,辦理結案。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嘉義縣環境保護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3/2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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