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水利工程科(劉欣怡) |
| 聯絡電話 | (05)5522240 |
| 機關代碼 | 3.76.49 |
| 單位名稱 | 水利處 |
| 機關地址 |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
| 聯絡人 | 水利工程科(劉欣怡) |
| 聯絡電話 | (05)5522240 |
| 傳真號碼 | (05)53711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每年增購新台幣35,818,000元整(每標17,909,000元)之權利,後續擴充所需之經費,於確認籌妥財源後再行簽辦,數量為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期間至114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2/09/23 |
| 是否複數決標 | 是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5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50元 |
| 文件代收費 | 25元 |
| 總計 | 57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10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2/10/06 08:30 |
| 開標時間 | 112/10/06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8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 雲林縣政府押標金專戶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斗六西平路郵局第449號信箱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至112年12月31日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趙純平),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七十九點至第八十二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內附二種格式電子標單檔,其中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九、本工程各標以發包工程費新台幣1,790萬9,000元為契約價金上限,本案擬分2標預計委託2家廠商,每家廠商以委託1標為限,惟如最有利標不足2家,則可依序由序位第一廠商自剩餘招標品項承攬分案訂約,工程地點、施作項目由本府通知廠商,依契約相關規定辦理,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之組合權利,因此採複數決標並單價決標方式。 十、投標廠商應填寫【112年度雲林縣轄內水利工程開口契約】志願表,每一題投標廠皆需填寫各區志願區(需排列順序);如未填寫或未檢附本表者將依本案服務區域1、2依序遞補。 十一、本案分第1標:台西區、第2標:斗六區;採一次評選(不分區)。 十二、本工程各標以預算新台幣1,709萬9,000元整為契約價金上限。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品項編號 | 1 |
| 品項名稱 | 112年度雲林縣轄內水利工程開口契約(第一標) |
| 預估數量 | 1 |
| 單位 | 案 |
| 預算金額_2 | 17,909,000元 |
| 品項編號_2 | 2 |
| 品項名稱_2 | 112年度雲林縣轄內水利工程開口契約(第二標)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2/10/06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