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政府 |
|---|---|
| 機關代碼 | 3.76.49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7 - 運動及娛樂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體育保健科劉泰慰 |
| 聯絡電話 | (05)5522451 |
| 機關代碼 | 3.76.49 |
| 單位名稱 | 教育處 |
| 機關地址 |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
| 聯絡人 | 體育保健科劉泰慰 |
| 聯絡電話 | (05)5522451 |
| 傳真號碼 | (05)5371180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28,566,913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A.9.1 教育部體育署 |
| 補助金額 | 200,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6/05/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否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是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9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90元 |
| 文件代收費 | 45元 |
| 總計 | 1,03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
|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3,000元整(含圖說費),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6/05/23 08:30 |
| 開標時間 | 106/05/2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14,0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480日曆天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基本資格: 1.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4項基本資格: (1)甲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2)甲級電器承裝業(E601010) 。 (3)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 (4)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E501011) 。 2. 符合上述4項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3.共同投標應以甲等綜合營造業為代表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 17、18 點規定。 1.綜合營造業:綜合營造業登記證、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自來水管承裝商: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電器承裝業: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4.冷凍空調工程業: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5.投標廠商聲明書 (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單獨投標廠商免附)、廠商切結書1(採共同投標者,個別廠商皆須檢附)。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 否 |
|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 採最有利標辦理 |
|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呂秋儀,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30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 (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招標案係壹仟萬元以上工程,請投標廠商確依投標須知第八十五點至第八十八點規定辦理。(本招標案內附二種格式的電子標單檔,其中有關PCCES格式電子標單檔使用方式,請至http://www.pcc.gov.tw/下載完整版PCCES公共工程經費估價系統軟體後,再開啟該檔案操作) 八、拆除房屋有價料回收費需繳交機關,計5萬元整(原公開閱覽為12萬元整)。 九、有價餘方遠運處理單價為-10元,計10,473立方公尺,本項價目不隨標價變動,得標廠商須繳交機關10萬4,730元整(原公開閱覽單價為-30元,須繳交機關31萬4,190元整)。 十、履約期限修正為480日曆天(原公開閱覽為420日曆天)。 十一、工程採購契約書第4條第(一)項修正為「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2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減價,並處以減價金額30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之違約金。但其屬尺寸不符規定者,減價金額得就尺寸差異部分按契約價金比例計算之;屬工料不符規定者,減價金額得按工料差額計算之。減價及違約金之總額,以該項目之契約價金為限。」(原公開閱覽為採減價收受者,按不符項目標的之契約價金10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減價,並處以減價金額300%(由機關視需要於招標時載明)之違約金) 十二、工程採購契約書第5條第(一)項第2款第(1)目刪除「估驗實發金額不得超過契約價金之90%」。 十三、工程採購契約書第16條第(一)項第2款第(1)目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修正為1年(原公開閱覽為3年)。 十四、工程採購契約書參採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採購契約範本106年4月6日版本(原公開閱覽為105年1月12日版本)。 十五、工程採購契約第13條第三人意外責任險及雇主意外責任險之每一個人體傷或死會由原本公開閱覽200萬元調高至500萬元,其餘項目依比例調整。 十六、本次採購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政府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6/05/23 08: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