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3K10009 已決標公告

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

雲林縣政府 決標日:105/11/0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彥蓁彩繪藝術有限公司、淇華實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0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89 - 其他製造商品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出納科(蔡明嘉)
聯絡電話 (05)5522934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出納科(蔡明嘉)
聯絡電話 (05)5522934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9/27
原公告日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05 08:30
開標時間 105/10/05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6年1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法設立或登記,可提供本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評選2家優勝廠商,分別辦理A、B級紀念品評選,A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B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2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投標廠商得依其履約能力擇一投標或兩者皆投,並於投標文件封面註明「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A級紀念品」或「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B級紀念品」,惟若已為A級紀念品之優勝廠商將不得參加B級紀念品之評選。 八、本案紀念品排除屬於食品類之產品。 九、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社會資源分配確定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事項: 1.需求說明書第伍點和第柒點標的內容不一致,經查第柒點內容誤植「記者會計畫書」,予以刪除。 2.本案原訂於105年09月29日上午10時開標,因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至105年10月05日原時間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級紀念品
預估數量 15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1,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級紀念品
預估數量_2 6000
截標時間 105/10/05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雲林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出納科(蔡明嘉)
聯絡電話
(05)5522934
機關代碼
3.76.49
單位名稱
行政處
機關地址
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
聯絡人
出納科(蔡明嘉)
聯絡電話
(05)5522934
傳真號碼
(05)5371180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09/27
原公告日
105/09/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雲林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上班時間內本府政風處或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政府』,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0/05 08:30
開標時間
105/10/05 10:00
開標地點
本縣採購中心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6萬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寄達斗六郵政第449號信箱或送達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訂約日起至106年1月24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符合下列規定者:依法設立或登記,可提供本標的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採購中心發包課(陳佳君),聯絡電話:05-5523220。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縣採購中心,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郵資約130元),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府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縣採購中心發包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 (3)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選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府政風處受理檢舉專線:05-5322170或將資訊傳真至05-5327843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本案採複數決標,評選2家優勝廠商,分別辦理A、B級紀念品評選,A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5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B級紀念品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20萬元整(含稅),評選序位第1名為優勝廠商。投標廠商得依其履約能力擇一投標或兩者皆投,並於投標文件封面註明「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A級紀念品」或「2017台灣燈會紀念品採購案-B級紀念品」,惟若已為A級紀念品之優勝廠商將不得參加B級紀念品之評選。 八、本案紀念品排除屬於食品類之產品。 九、本案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社會資源分配確定後始決標生效。 ※更正事項: 1.需求說明書第伍點和第柒點標的內容不一致,經查第柒點內容誤植「記者會計畫書」,予以刪除。 2.本案原訂於105年09月29日上午10時開標,因修正招標文件內容,延至105年10月05日原時間地點、開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雲林縣政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品項編號
1
品項名稱
A級紀念品
預估數量
1500
單位
預算金額_2
1,500,000元
品項編號_2
2
品項名稱_2
B級紀念品
預估數量_2
6000
截標時間
105/10/05 08:30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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