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元長鄉忠孝國民小學 |
|---|---|
| 機關代碼 | 3.76.49.98.1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7 教育用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地址 | 655雲林縣 元長鄉 龍岩村148號 |
| 傳真號碼 | (05) 7885913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06/07/24 09:00 |
| 原公告日期 | 106/07/14 原公告日期係指最近1次招標公告或更正日期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9.3 |
| 補助機關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174,675元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雲林縣-全區 |
|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2 |
| 廠商代碼 | 29011913 |
| 廠商名稱 | 豐昊實業有限公司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公司登記 |
| 廠商業別 | 其他 |
| 廠商地址 | 811 高雄市 楠梓區 大學東路52號1樓 |
| 廠商電話 | (07) 2363231 |
| 決標金額 | 160,000元 |
| 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履約起迄日期 | 106/07/25 - 106/08/30 (預估) |
| 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廠商代碼_2 | 38790671 |
| 廠商名稱_2 | 玉森土木包工業 |
| 是否得標_2 | 否 |
| 組織型態_2 | 商業登記 |
| 決標品項數 | 1 |
| 品項名稱 | 1 0 6 年 度6月豪雨災後國民中小學(含幼兒園)前棟教學大樓專科教室地板搶修復建工程 |
| 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得標廠商 | 豐昊實業有限公司 |
| 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163,688元 |
| 底價金額 | 162,000元 |
| 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160,000元 |
| 未得標廠商 | 玉森土木包工業 |
| 是否合格 | 是 |
| 標價金額 | 174,000元 |
| 未得標原因 | 資格、規格合於招標文件但非最低(高)標 |
| 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決標日期 | 106/07/24 |
| 決標公告日期 | 106/07/25 |
| 契約編號 | A10601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總決標金額 | 160,000元 |
| 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 ,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未列物價調整規定說明 | 工期很短 |
| 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76.49.98.15 |
| 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雲林縣元長鄉忠孝國民小學 |
| 附加說明 | 1. 廠商投標前須親至現地逐項核對施工項目、數量,並確實了解設計構想;投標後均依設計單位解釋,不得異議。 2. 非結構物由廠商保固1年、 防水工程由廠商保固3年,並分項(依設計監造單位分類)出具保固切結書、繳納工程結算金額百分之五之保固保証金。 3. 為有效掌握施工進度,廠商應配合機關,出席召開之工程協調會及進度管控會議,並依會議決議施作。 4. 本工程契約價金之给付採「契約價金總額結算」方式者,承攬廠商於投標前務須對於承攬工程之所有工程圖逐一核算並計算出工程總價後使得報價投標,得標後對於本工程契約設計圖說之工程範圍內,承攬廠商均有施作之義務,不得藉詞未列入工程數量清單上所載之數量而要求增加價金。 5. 如為工程慣例或施工之必需;請廠商自行估算,不得以未列工項而拒作或要求加價。 6. 設計圖與施工規範書應相互為用,如在設計圖載明做法及材料而未在施工規範內說明者或已在規範書內說明而未經載明於設計圖者,均應依照規定按實完成。如設計圖所註尺寸與比例若有不符之處應在施工前請示設計監造單位之指示或更正。 7. 工程於施工前應提出施工計畫(含品管計畫)及施工進度表及施工前、中、後承包商均應按工地監工人員指示拍照,其照片需於完工報請驗收時提供業主存查。並指派具有合格營建工程品管人員辦理工程品管事宜。 8. 承攬廠商廠須逐日填寫施工日誌;並於每週送設計單位查驗核對;如當日未施工須提前一日告知監造單位。 9. 本工程不隨物價指數調整,如遇圖說未盡明細,應照相關施工規範或監工人員指示施工,承包商不得異議。 10. 工程進行中承包廠商應自行測量放樣及設定標板,經機關監工人員認可後始可施工,隱蔽部分應標明尺寸拍攝。如施工項目為多層或隱蔽時,廠商須經設計單位檢查並由廠商拍照存證;如未依規定驗收時設計單位得要求拆除所需費用由廠商自行支付。 11. 本工程得標廠商應投保工程營造險,不得拒絕。施工期間未經驗收前若發生任何意外災害,其損失均由承包商自行負責。 12. 本工程如因承包商安全設施欠缺或施工不良,損害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致使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時,賠償義務機關對本工程之承包商有權償權。 13. 承包厰商應遵照「勞工安全衛生法」及「勞工安全設施標準」規定切實辦理,並應設置有關顯明標誌,以維護人員交通環境衛生之安全,倘因疏忽而發生意外,承包商應負一切責任。 14. 標單所列數量僅供參考,投標廠商應自行勘察現場瞭解現況,詳自估算,不得藉詞要求任何補償。工程施工中依法若必須檢附之無輻射污染證明及氯離子檢驗均應由承造人負責辦理。 15. 本工程材料進場前需提出材料送審資料,經合格後方得進場。 16. 承包商儲備工程上使用之各項材料,除另有規定外,皆須合格新料,工程司得通知其提出各項材料之確實來源及出厰證明等。 17. 工程內所用之材料除未經CNS檢驗者,應以㊣或CNS檢驗一級品,如為澆灌管料時均需符合B管等級以上;並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規範施作。設計單位如對廠商所用之材料有疑慮時,得現場取樣送驗;所需費用由廠商支付。 18. 本補充說明書及工程施工項目未盡事宜,請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佈之「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辦理。 19. 若工程項目之數量差異出入超過10﹪之情節,投標廠商應於開標時說明清楚憑辦,否則得標後不可歸責主辦機關,並不可申請加帳。 20. 本工程補充說明書為契約附件之一,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
根據 雲林縣元長鄉忠孝國民小學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