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7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建設課-吳岳勳 |
| 聯絡電話 | (05)7882221#278 |
| 機關代碼 | 3.76.49.67 |
|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
| 機關地址 | 655雲林縣元長鄉元南路17號 |
| 聯絡人 | 建設課-吳岳勳 |
| 聯絡電話 | (05)7882221#278 |
| 傳真號碼 | (05)7882725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3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5/0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本所財行課。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100元 |
| 付款方式 | 以郵局匯票為限,抬頭寫明「雲林縣元長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5/07 17:30 |
| 開標時間 | 115/05/08 14: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2樓開標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中文(正體字)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親送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或寄達元長郵局第十七號信箱。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訂約日起7日內交付預算書圖,監造至本工程竣工決算驗收合格止。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技師事務所(土木或電機工程)或工程顧問公司(土木或電機工程)且符合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可做為開標及決標對象者。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 技師事務所: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技師執業執照。 (二) 工程顧問有限公司:納稅證明文件、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公共工程委員會核發之技術顧問機構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 |
|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 是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
|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執業執照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財行課蘇茗潔,聯絡電話:05-7882221#260。 二、招標文件可郵購或逕向本所財行課洽購,郵購方式:附A3尺寸回郵大信封【信封上預先書妥自行選定之收件人姓名、住址並附足回郵郵資(快遞200元),郵資不足不予受理】,郵寄至雲林縣元長鄉長南村元南路17號財行課收或寄達元長郵局第17號信箱,信封外並寫明採購標案名稱,另廠商應自行考量計算郵程投遞時間。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所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財行課,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僅供廠商於領標、投標及履約目的範圍內合理使用,不得重製、轉載或竄改。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2)招標文件未經重大改變者,廠商得檢附流(廢)標前已領標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投標。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六、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7882221#240或將資訊傳真至05-7882725及電子檢舉信箱[email protected] 七、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八、本案工程總經費為新台幣2,800,000元整,本委託技術服務案預估工程建造 費用為新台幣2,240,000元整,本案服務費用為新台幣235,200元整,係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建造費用500萬元以下部分之服務費率百分比參考表:設計及協辦招標決標5.9%,監造4.6%,合計設計監造:10.5%訂定。廠商報價不得高於10.5%,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九、本採購決標方式為:以費率(%)決標。 十、本案技術服務費計算標準為10.5%。 十一、本案訂約日期為決標日起10日,並於訂約日起7日內完成設計預算書圖(委託規劃工作之內容)及監造計畫書交付本所審查。 十二、本案為第3次公告,經簽核不受三家廠商投標之限制。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元長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5/07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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