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 | 結果 | 投標家數 | 詳細原因 | 原文 |
|---|---|---|---|---|
| 無法決標 | 0 家 | 未公開具體原因 | 檢視 |
| 單位名稱 |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4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建設課 紀沛甫 |
| 聯絡電話 | (05)6991524#44 |
| 機關地址 | 635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所前街3號 |
| 傳真號碼 | (05)6996017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
|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 11,431,934元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本案採購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履約期限內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議價程序不得免除;惟經原預算機關核准在預算範圍內之後續擴充,得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辦理後續擴充至標餘款上限;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條件,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採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 | 3.76.49 雲林縣政府 |
| 補助金額 | 15,000,000元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是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9/06/15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適用條款 |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
| 核准文號 | 東鄉建字第1090006620號簽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10元 |
| 總計 | 230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9/07/03 09:00 |
| 開標時間 | 109/07/03 10:00 |
| 開標地點 | 本所3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台幣5,50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東勢厝郵局第8號信箱或送達本所收發室(雲林縣東勢鄉東南村所前街3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機關簽約日起2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一、甲級綜合營造業。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二、納稅證明文件。 三、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建設課 紀沛甫,聯絡電話:05-6991524#44。 二、本案預算金額為新台幣110,313,660元,平均每坪造價預算約為11萬元。 三、本標案係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採評分及格最低標,本採購開標程序分(三)段: (1) |
| 第一階段 | 開資格標:投標廠商應將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押標金票證、投標廠商聲明書、切結書…等一併裝入 |
| 證件封 | ,置錯者視為無效標; (2) |
| 第二階段 | 進行規格標服務建議書審查:投標廠商應將服務建議書(乙式9份)(詳規格標審查作業規定)裝入 |
| 規格封 | ,置錯者視為無效標; (3) |
| 第三階段 | 開價格標:投標廠商應使用用主辦採購機關提供之標單【含投標標價清單、詳細價目表、資源統計表(含電子檔)】,依式清晰填寫(不得使用鉛筆),裝入 |
| 標單封 | 內,廠商報價文件記載金額之文字與號碼不符時,以文字為準,置錯者視為無效標。 (4)上述 |
| 證件封_2 | 、 |
| 規格封_2 | 及 |
| 標單封_2 | 均應分別裝入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密封並黏貼本招標文件所附之標封封面。 (5) |
| 標單封_3 | 密封後再裝入 |
| 外標封 | (不透明之信封或容器)內並黏貼本招標文件所附之外標封封面 (6)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招標機關或其指定場所。所有各階段標之封套外部,均應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案名稱。 四、本採購第二階段規格標審查時廠商應辦理簡報,日期及地點本所另行通知。 五、廠商編號及簡報順序以企劃書寄達東勢厝郵局第8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處簽收時間順序為依據(以先收到者先簡報為原則)。 六、非廠商負責人出席第三階段價格標開標參加比減價格,請檢附授權書。 七、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郵購信封上請註明標的名稱並附回郵信封,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八、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招標文件。 九、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十、廠商標價不得高於預算金額,否則視為不合格標。 十一、決標後依決標折扣數換算成各工項單價後訂定契約。 十二、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91523。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
|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9/07/03 09: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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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 雲林縣東勢鄉公所 歷年「工程類」類別採購紀錄,預測以下活躍廠商最可能參與本案競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