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76.49.62 |
| 標的分類 | 財物類 491 - 機動車, 拖車, 半拖車; 車輛機件 |
| 決標方式 |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
| 聯絡人 | 張靖宜 |
| 聯絡電話 | (05)6962945#132 |
| 機關代碼 | 3.76.49.62 |
| 單位名稱 | 民政課 |
| 機關地址 | 637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 |
| 聯絡人 | 張靖宜 |
| 聯絡電話 | (05)6962945#132 |
| 傳真號碼 | (05)6967498 |
|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財物採購性質 | 買受,定製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49條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
| 是否電子報價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公開取得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15/01/3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23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3元 |
| 文件代收費 | 12元 |
| 總計 | 26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是 |
|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 上班時間內雲林縣崙背鄉公所總務室。 |
| 招標文件總售價 | 300元 |
| 付款方式 | 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300 元整,以郵政匯票或現金為限,匯票收受人請填寫『雲林縣崙背鄉公所』,每家廠商1次購領最多以3份為限。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15/02/10 17:30 |
| 開標時間 | 115/02/11 10:00 |
| 開標地點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寄達雲林縣崙背鄉行政街1號或專人於上班時間送達本所收發室。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履約地點 | 雲林縣(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得標廠商應於簽約次日起6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本所,並於完成驗收後送至指定之各村辦公處或其他地點。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廠商資格摘要 |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 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與本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 二、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 (一)公司核准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須有與本採購案相關: 1. 政府核發准予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但不得為營利事業登記證。 2. 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工登記或其他登記資料。 3. 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予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且該文件須足以認定投標廠商得從事上開資格規定之有關業務。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投標廠商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未能提送最近一期納稅證明影本得以前一期替代。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三、投標時應附資格證明文件請詳如投標須知。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附加說明 |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採購單位聯絡人: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張靖宜,聯絡電話:05-6962945。 二、郵購招標文件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寄達本所指定位置,逾期或郵資不足皆不予受理。 三、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案相關文件。 四、招標文件陳列於本所總務室,免費公開閱覽。 五、(1)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2)若前次招標因未達法定家數而再行公開招標時,如僅變更截止投標期限、開標日期及時間,其他內容並無變更,廠商得援用前次送達之投標資料投標。但押標金之有效期應作必要之調整,無押標金者不適用。 (3)公開取得企劃書者,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及地點本府將另行通知。 (4)本次招標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5)【評審時間及地點】資格審查通過之廠商即進行評審作業(地點:本所2樓會議室)。 六、請廠商於招標文件鎖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投標廠商若委由代理人(委任人)出席開標現場,攜帶非投標文件上所使用之公司及負責人印章時,則應完整填寫委託代理授權書及備妥代理人(委任人)身分證件以供查證。 七、本案擬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及「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2條第1項第3款規定,採公開徵求廠商提供企劃書,取最有利標精神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 八、本案如有貪污或偷工減料等不法情事,請撥打本所政風室受理檢舉專線:05-6967130或將資訊傳送至[email protected]。 九、請投標廠商於本招標案等標期間留意並自行檢視有無更正公告,並以最新更正資料為準。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雲林縣崙背鄉公所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地方政府-雲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二段五一五號、電話:05-5523228、傳真:05-5371608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15/02/10 17:3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