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55南投縣魚池鄉魚池街356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為原住民廠商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並具備履行本採購要求項目能力,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之廠商,並且無不良紀錄(詳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
(2)原住民廠商證明文件(非原住民廠商免附)。
(3)請檢附投標品項之型錄(影本可)或中文規格說明書供審。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開標時間:截止收件日之次日下午2時00分整。請廠商準時出席,若非由公司代表人出席請檢附授權書。
2.投標廠商於等標期期限內請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3.本案辦理第一次公開取得,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標廠商決標。本次招標並開放非原住民廠商投標,以一次投標分兩階段決標程序辦理,第一階段將優先決標於原住民廠商,如第一階段無法決標於原住民廠商,第二階段將改為非原住民廠商為決標對象。如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之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一次,減價結果仍超過底價時,得由所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現場重新比減價格,比減價格不得逾三次。另比減價格時投標廠商經主持人唱名三次未到場或未能參加比減價格者視同放棄資格。
4.本次招標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書面報價,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就符合投標資格之所有廠商改採限制性招標。
5.截止投標日及開標日,主辦機關所在地因颱風天候或其他因素等停止辦公,投標截止時間及開標時間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開標時間。
6.請與投標文件一同檢附本標案電子領標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
廠商得標後須至南投縣政府稅務局依契約性質開立印花稅憑證繳款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南投縣魚池鄉戶政事務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南投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電話:049-2208898、傳真:049-2246053)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