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020308-034-2-4 已決標公告

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

彰化縣政府 決標日:114/01/0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開全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000,000
原始預算
$ 6,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志偉
聯絡電話 (04)7531263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溫志偉
聯絡電話 (04)7531263
傳真號碼 (04)7245195
電子郵件信箱 [email protected]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49萬元整(預算額度以該年度本縣議會通過者為準)。後續擴充內容: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並辦理「彰化縣花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後續擴充期間:於本案契約履約期間,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予以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5 09:30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非營利法人團體。2.公私立學校。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條,營業範圍登記含都市計畫工作領域者)。4.技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私立學校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公立學校免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其餘免附)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技師法或建築師法加入團體或公會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其餘免附)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證書,其餘免附)。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證書(科別:都市計畫科)(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1.第一階段作業:廠商應自簽約之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2.第二階段作業:廠商提送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初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3.第三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初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中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4.第四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中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末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5.第五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末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90日內完成「總結成果報告書」及繳交所有工作成果及辦理結案所需資料予機關。 6.後續擴充項目,俟擴充案作業完成後履行該項目: 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配合法定程序及審議作業(書、圖份數依機關實際需求提供) 予以增購: (1)將法定書、圖(草案)提送機關辦理召開「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事宜。並配合機關要求期限提送計畫書、圖草案,供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作業。 (2)法定書、圖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內政部核定,廠商於法定書、圖公告實施及完成全部工作項目,且經機關辦理結案驗收核可。 廠商應配合機關實際需要召開簡報、工作會議及訓練等有關事項。廠商需於每次會議結束後整理會議紀錄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專人送機關。 其他依會議決議或機關要求期限完成之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彰化縣政府
機關代碼 3.76.4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溫志偉
聯絡電話
(04)7531263
機關代碼
3.76.47
單位名稱
建設處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聯絡人
溫志偉
聯絡電話
(04)7531263
傳真號碼
(04)7245195
電子郵件信箱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6,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上限:149萬元整(預算額度以該年度本縣議會通過者為準)。後續擴充內容:擴充原契約工作項目或相關項目,並辦理「彰化縣花壇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後續擴充期間:於本案契約履約期間,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及其相關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予以增購。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1 內政部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彰化縣政府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光碟新臺幣200元,請於辦公日逕洽本府發包中心領取招標文件繳款書,持繳款書至臺灣銀行代收櫃檯繳納(營業時間: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4時,地點:4樓)。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2/05 09:00
開標時間
113/12/05 09:30
開標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 彰化縣政府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彰化縣政府發包中心或電子投標至(http://web.pcc.gov.tw)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非營利法人團體。2.公私立學校。3.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須符合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第4條,營業範圍登記含都市計畫工作領域者)。4.技師事務所。 廠商應附具之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非營利法人團體、私立學校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執業執照,公立學校免附)2.廠商納稅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需檢附,其餘免附)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商業團體法、技師法或建築師法加入團體或公會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其餘免附)4.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技師證書,其餘免附)。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技師證書(科別:都市計畫科)(僅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及技師事務所需檢附)
其他: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依契約第七條規定辦理。 1.第一階段作業:廠商應自簽約之日起15日內提送「工作計畫書」,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2.第二階段作業:廠商提送工作計畫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初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3.第三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初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中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4.第四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中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180日內完成「期末報告書」提送機關,並配合機關召開審查會。 5.第五階段作業:廠商提送期末報告書經機關審查通過並備查後,於發文日起90日內完成「總結成果報告書」及繳交所有工作成果及辦理結案所需資料予機關。 6.後續擴充項目,俟擴充案作業完成後履行該項目: 視辦理「彰化縣花壇鄉鄉村地區整體規劃作業」之法定書、圖(草案)法定作業程序之需要,配合法定程序及審議作業(書、圖份數依機關實際需求提供) 予以增購: (1)將法定書、圖(草案)提送機關辦理召開「公開展覽及公聽會」事宜。並配合機關要求期限提送計畫書、圖草案,供各級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作業。 (2)法定書、圖經內政部國土計畫審議會審議通過,並經內政部核定,廠商於法定書、圖公告實施及完成全部工作項目,且經機關辦理結案驗收核可。 廠商應配合機關實際需要召開簡報、工作會議及訓練等有關事項。廠商需於每次會議結束後整理會議紀錄以郵寄、電子郵件或專人送機關。 其他依會議決議或機關要求期限完成之事項。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彰化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416號、電話:04-7532003、傳真:04-7242605)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機關採購慣性 免費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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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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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標方式分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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